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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篇2综合] 【好文推荐】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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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2 20:2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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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推荐】基督徒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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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是否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呢?这个问题乍听起来根本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却又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容易回答,这个问题还涉及到对婚姻的认识和定位。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各方的观点吧。

被用来反对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的最有名的经文莫过于哥林多后书6章14节的经文了,在那里使徒保罗明确指出,“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的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许多人引用这节经文,完全断绝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合神心意的可能性。

不过,是否所有的人都认同这一解释呢?不止一位牧者曾指出,不论如何联系上下文,这节经文都很难与婚姻的问题产生直接的关系。哥林多后书第6章讲的并非婚姻的问题,甚至并非单纯的伦理问题,这里更加强调的是信仰的问题,而将这节经文直接用于解释婚姻的问题,想要得出如上所述的非常明确且有说服力的结论,或多或少总有些牵强。

当然,也有牧者指出,尽管这节经文并非直接指向婚姻问题,但是却是使徒保罗对所有伦理问题所给出的一个总括性的结论。因此,将这一结论用在婚姻,这一生活中非常重要的话题上,没有任何不可。

不过,到底这节经文可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大程度的应用,实在难以得出一个定论。如果说这节经文可以用在婚姻上的话,那么,是否也可以用在吃饭、睡觉等等问题上呢?是否基督徒只能去基督徒开的饭店、超市、运动场呢?如果去了非基督徒开办的书店,非基督徒建造的楼房,与非基督徒有任何形式的合作,都可以算作与不信的同负一轭呢?

福音时报专栏作家、加拿大卡城华人基督教福禾堂洪光良牧师,最近在一次讲座上也曾回答一名信徒类似的提问。这名信徒非常直白地提出他的疑惑:他今年已经28岁,开始考虑婚姻的问题,但是不同的人告诉他不同的答案,有人说基督徒一定不能与非基督徒结婚,也有人说那不过是律法的教导而已,基督徒是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的。

洪牧师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一问题,反而提醒他仔细思考自己的想法。因为有些问题,我们在提出来之前,一般都有过自己的思考,甚至有时候,我们并不非常清楚自己的内心深处已经给出了答案。

他以《圣经》中的种种例子指出,旧约中上帝曾严严地吩咐以色列人绝对不能与外邦人通婚。但是即使在旧约中,依然有一些例外:在耶稣的家谱里面,与撒门结婚的喇合不仅是个妓女,而且是个迦南人;大卫的曾祖母路得则是摩押人;此外大卫也曾娶过赫人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尽管这个婚姻并不蒙神喜悦,但是所罗门的确由拔示巴所生;此外,基督家谱里面的他玛氏也是一个迦南人。这些人中,有些婚姻或许并不蒙神的喜悦,不过,摩押人路得的故事,在教会中则经常被当做一个正面的例子。

那么,到底基督徒是否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呢?我们听一听另一位牧师的观点吧。

台湾康来昌牧师曾在神学院教书20多年,如今在一所教会牧会,他认为婚姻(以及每件事,包括工作、家庭、人际关系等)如果妨碍对神的忠诚,那就得罪神。而夫妻都是信徒,未必不会有碍信仰:亚拿尼亚、撒非喇都是信徒,却“同心试探主的灵”(徒五9);相反的,夫妻有一方不是信徒,未必就一定使信的远离神——有可能信的一方,在百般的冲突折磨中,“患难生忍耐”(罗五3),并结出各种属灵的果子,甚至成为福音使者:“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七16);“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三1-2)。因此,他觉得信与不信的婚姻,本身不一定是罪。是不是罪,要看在整个婚姻的过程(而不只是某一天)中,信徒是因此更信靠还是更远离神而定。

康牧师认为,很多反对异信结婚的福音派不晓得,他们在此事的立场上,与天主教相似,而与传统基督教相远。天主教认为婚姻是圣礼,不信者无权无能参加;异信之婚,完全不法(diriment impediments)。婚姻成了圣礼;只有信徒(受洗者)的婚姻才能因着恩典,表现出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弗五22-23)。天主教视婚姻为圣礼,这有许多长处和优点。不过如果福音派要采取这个路线,那除了应更深入了解其神学外,也需付上更多关怀的代价。教会不能只说“不可以”便罢,那是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根指头也不动。

此外,他还引用马丁路德在1519年出版的《婚姻的价值》一书中的话指出,“婚姻是一件外在和身体的事情,像其他任何属世的事情。犹如我能吃、喝、睡、行、骑、买东西、说话、事务上的来往,这些事情可以和一个异教徒、犹太人、土耳其人做,所以我也可以和他结婚。”他认为婚姻是一件俗事,而俗与圣不能混淆一起。全世界非基督徒婚姻,包括中国历史上的李清照夫妻,不乏美满幸福的。而基督徒,甚至传道人的婚姻,悲哀痛苦的,并非没有。因此,重要的是按着神婚姻法则——互爱——去行的,婚姻就能幸福,不论夫妻是不是基督徒。

他还指出,“一个最会讲道的人,可能是好牧师,但也可能是坏丈夫,因他不爱太太。江洋大盗,打家劫舍,应该处死,但也许他对太太温柔体贴,无人能说他不是好丈夫(罗宾汉和《水浒》中,有这样人物)。有些传道人、辅导、教会同工,可能会事奉甚好,但嫁他娶她真倒霉,不知体贴枕边人故也。”

不过他也明确指出,他并非鼓励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结婚,而是提醒人们,婚姻并非圣礼;但藉由这个制度,可以经历并分享神的恩典。此外,也是提醒人们,基督徒未必是更好的配偶,“基督徒做的牛肉面,不一定比非基督徒做的好吃”。

当然,并非所有的牧者都认同这一观点。美国一名牧者 Dan Delzell 最近就明确指出,如果你是结婚之后才成为基督徒,或者已经因着种种原因与非基督徒结婚了,那么神的话语会提醒你保持现状就可以了(林前7:12-13)。但是,如果你是一名单身基督徒,正在考虑与非基督徒结婚,那么千万不要这么做。因为你如此做法,就是无视神的话语,那绝对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Delzell 认为,信徒和非信徒之间没有属灵上的合一,一点点也没有。为什么?因为基督徒里面有圣灵居住,而非信徒里面没有。重生会带来新的生命和新的灵性。除非两人都归信基督,不然在属灵层面上是没有合一可言的。他还指出,如果没有属灵上的合一,那就不会有根本上的“性合一”,两名非基督徒或者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的性,并不符合神的设计。

他还指出,不论你和谁结婚,你的婚姻都不会完美,而且离完美很远。你们两人都是不完美的罪人。但是信徒之间的婚姻和那种不合一的婚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当你做错事情需要得到饶恕的时候,他们并不懂得依靠神的爱来饶恕。这并不是说每对基督徒夫妇总是能依靠神的爱彼此饶恕,但至少他们可以这样做,他们若够明智,就会接受神的爱并彼此分享。而非信徒里并没有神的爱涌流。他或她一直在神的恩典、爱和慈悲之外。所有不信之人只能依靠“人的爱”,比起神的爱,那是极其脆弱的。一个是普通的,另一个是超自然的。

最后,Delzell提醒单身并渴望结婚的基督徒,希望他们记住,就连他们想要分享爱、想要结婚的渴望,也是上帝所赐给他们的;希望他们能够注视我们的创造者,依靠祂,并耐心等待祂为我们所预备的完美的婚姻,等待上帝的旨意显明的那一刻。他还提醒单身基督徒,不仅不要与非基督徒结婚,甚至于非基督徒开展恋爱关系也是不蒙上帝喜悦的。

那么,到底基督徒是否可以与非基督徒,若是从《圣经》的经文来看,我们到底能得出怎样的结论呢?这恐怕仍有诸多争议之处。但是,有一点恐怕并没有争议,那就是我们应当首先努力将自己预备成一个更加适合结婚的对象,祈求上帝为我们在基督里预备一位合祂心意的伴侣;并且,即使在结婚之后,也努力向着神的话语成长,以神的旨意和荣耀为生活的终极目标。

求上帝感动我们每一个人,不论我们是否仍是单身,都能够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



来自群组: 金灯台婚恋辅导组
哎...哈利路亚,签到来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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