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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两难处境(保罗 华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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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8 23:2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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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的两难处境(罗 华许)   






上帝的两难处境(保罗 华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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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设立耶穌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马书3:25

果说罗马书3章23节至27节是基督徒信仰的山上之城,第25节就是这座城的堡垒。这节经文用独一无二的方式解释了耶稣基督十字架的奥秘。在这里,我们可以穿过幔子,看到十字架的真理。在这里,我们可以认识基督受苦的本质。在这里,我们开始明白他的死所成就的事,既是必须成就的,也是已经成的。这是当代福音讲道所缺失的一环,也是为什么当代人一一甚至是基督徒一一对十字架如此无知。


历时历代许多神学家和传道人公认罗马书3章25节是整本圣经最重要的经文之一。他们对这节经文的重视来自于一点:这节经文包含福音的核心:基督死了,作了挽回祭。整个基督教信仰都基于这个真理,而当代福音派却对此几乎一无所知。有多少福音派基督徒听过“挽回祭”这个词?而那些听过的人,又有几个明白这个词的意思,理解其重要性?这种无知是控诉我们这个时代的起诉书,它证明我们对福音多么无知。每年举办无数场福音布道,印刷出版成千上万福音小册子和书籍,可是它们却很少提到福音的这个核心词,甚至根本不提。难怪当代人所传的福音如此软弱乏力。 .



公开示众



罗马书3章25节告诉我们,上帝“设立”或“向公众展示”他的儿子作挽回祭。“设立”这个词来自希腊文“protithemai”,意思是“展示给公众观看”。在髑髅地的十字架上,上帝“展示”自己的儿子。在历史的这个关头,上帝把耶稣挂在木头上,摆在全宇宙宗教中心的十字路口给众人观看。


尽管圣经没有明说,但我们不能认为上帝可以在密室中除掉罪,或基督可以静悄悄地受难。基督被公开展示在世人面前,这证明上帝特意让基督的受苦和受死成为启示的器皿或途径。上帝定意通过十字架向人和天使启示某些关于他自己的真理,这些真理不能用其他途径启示出来。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是上帝最大的启示,教会一直为此作见证。十字架是上帝最重要的、也是最终的话语;凡是必须向人解释的奧秘,他都借着十字架向人解释清楚了,并且回答了人类长期困惑不解的疑问,就是关于上帝旨意和工作的种种问题。


一章的篇幅根本不可能讲完基督十字架所启示的一切事。我们可以借用使徒约翰的话:借着十字架所启示的事还有许多,若是一一的都写出来,所写的书,就是世界也容不下。因此,我们讨论的范围只能限于这句经文并且要紧跟保罗的带领。保罗在圣灵直接且无误的带领下,越过十字架所启示的无数瑰宝,让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福音最大的一个真理:上帝公开展示自己的儿子,要向世人显明自己是公义的。


乍看之下,读过圣经的人不会觉得这个真理多么稀奇。圣经从头到尾都见证上帝是公义的,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那么,为什么上帝必须向人和天使公开展示他是公义的?他做了什么让人怀疑他的公正,以至于他得解释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正名?使徒保罗解释道,上帝必须一次性地永远为自己正名,显明自己的公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换句话说,上帝认为必须向人和天使证明自己的公义,因为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他长久忍耐罪人,延迟审判,并且宽容恶人。尽管这对罪人是好消息,却引发了圣经里最大的神学难题和道德问题:上帝缩手不审判罪人,反而赦免那些当受咒诅的人,那他怎能是公义的呢?上帝怎能既是公义的,又称不义之人为义呢?



上帝的两难处境



韦氏词典把“两难处境”界定为“一种特殊的处境,需要人做出 艰难的抉择,但无论如何选择,结果都不令人满意”,或“看似无     法得到满意解决的难题”。在圣经里,这个最大的两难处境俯首皆是:公义的上帝怎能赦免恶人?


在上一章,我们花很大篇幅证明上帝白白使那些信他的人称义,哪怕他们原先罪大恶极。这个真理是教会最大的喜乐,也是教会那些最荣耀、最美好的赞美诗的主题。我们和大卫一同欢呼:“得救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然而,问题还没有解决一一上帝怎能赦免恶人而仍然是公义的上帝?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义吗?人犯罪,公正的上帝怎能坐视不理呢?他怎能把脏东西扫到地毯地下,手一拍就说没事了?圣洁的上帝怎能与邪恶之人相交,而又保持圣洁呢?


箴言里有一句话,似乎完全否认上帝有可能赦免罪人或称罪人为义。经文说,“定恶人为义的,定义人为恶的,这都为耶和华所憎恶。”据这句经文,凡是称恶人为义的,都为上帝所憎恶。


憎恶”这个词来自希伯来文“tow'ebah”,意思是“可憎、令人恶心”这是希伯来文圣经里,情感色彩最强烈的词之一。这里所传递的真理是,上帝憎恶一切是非不分的人,尤其是定恶人为义、为罪人开脱的当权者或审判官。然而,这正是福音信息的主题!在整个历史中,这正是上帝所做的事情。上帝称恶人为义,赦免他们无法无天的行为,遮盖他们的罪过。


那么,上帝怎么还是公义的呢?下面这个例子或许能把这个问题解释得更清楚:假设有一个人晚上回家发现全家人被杀死,倒在卧室地板上,杀人凶手站在那儿,手上鲜血淋漓。假设这个人抓住了凶犯,把他交到当官的手上,呈上一切证据控告他。我们设想,到了法庭宣判的日子,法官宣布了这样的判决:“我是一个很有爱心的法官,有丰富的怜悯和慈爱。所以,我当庭宣布你‘无罪释放’,免于一切刑事处罚。”


被害人听到这样的判决会如何反应?他会认为正义得到了伸张吗?断然不会!他会因为恶人被法官称义并当庭释放而感到错愕忿怒。他会给国会代表写信,在报纸上发表评论,告诉每个人,这个尸位素餐的法官比他所放走的罪犯还要败坏十倍、可恨百倍! 我们都会同意他的看法。于是,这里产生了一个问题:地上的法官,我们尚且要求他秉公而行,那位审判全地的主,我们岂不更要求他伸张正义?借用以利户的话,“上帝必不作恶,全能者也不偏离公平。”



饶恕和遗忘?



人们不免要问,“上帝干脆饶恕人的罪不就得了吗?圣经命令我们要白白赦免别人,那上帝为什么不能干脆救免人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有三点。



第一,上帝不像我们,上帝的价值远远超过整个被造世界全部加起来的价值。因此,上帝不仅可以、而且必须寻求自己的荣耀,并维护自己的荣耀。因为上帝是上帝,所以连最轻微的悖逆也是最丑恶的冒犯和最恶劣的背叛,当受最严厉的惩处。假如他允许任何人冒犯自己而不加以惩罚,那就是双重的不公。第一是对自己神性的不公,因为那样就否认了他自己的荣耀,而这荣耀正是唯独属于他的。第二是对被造世界的不公,因为那样就让被造世界否认了自己存在的理由(被造世界存在的理由就是为了荣耀上帝)并堕入虚空,变作无用。如果当代人觉得这点无法接受,那只是因为当代人太轻视上帝。

第二,上帝不能干脆饶恕人的罪,这是因为上帝的品格不能自相矛盾。他不能为了显明他的慈爱(通过饶恕罪人)而否认自己的公义。他必须既公义又慈爱,并且他不能顾此失彼。很多好心的宣教士面对许多失丧的听众,不说上帝审判罪人伸张正义,反而说上帝已经下定决心要爱一切人到底,他们这是在乱说。按照他们的说法,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就是上帝的爱是溺爱,是不公正的爱;并且上帝为了得到爱的名声而不顾自己的正义。这种话暴露出传道人的无知,他们不认识福音,也不认识上帝的属性。福音的奇妙不在于上帝只要爱不要公义,而在于他能够赦免罪人而不失公义。

第三,上帝是审判全地的主。上帝在全地主持正义,惩恶赏善。既然地上的法官不该徇私枉法,放走触犯刑法的罪犯,那么,天上的法官更不会随便赦免恶人。我们常常埋怨司法体制腐败,而且如果遇到犯人大赦,我们就会感到不安全。难道我们期望上帝公义还不及期望地上的法官?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那任何国家、民族、文化都会走向混乱和毁灭,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如果上帝不在乎自己的公义、如果上帝随便赦免罪人而不满足正义的要求、如果上帝最终不审判邪恶,那么,这个被造世界根本无法存在下去。




挽回祭


我们已经表明,上帝必须是公义的,并且他必须审判恶人,那么问题依旧:“上帝怎能既是公义的,又称不敬虔的人为义?”圣经有一个很棒的词,我们可以在这个词里找到答案一一“挽回祭”这个词来自拉丁文“propicio”,意思是“怜悯”在新约里,这个词译自希腊文“hilastrion”,是指“施恩、平息忿怒、使人安定的东西”。

新约只有一个地方出现了“hilastion”这个词,就是在希伯来书。希伯来书用这个词来指约柜上的施恩座。基路伯的影罩着施恩座,是用精金锤出的。在旧约里,上帝要从至圣所施恩座上面的云中显现,上帝就是在这里应许他要与百姓相会,吩咐他们一切事。最重要的是,每年的赎罪日,大祭司把公牛的血弹在施恩座东面和前面各七次。

     上帝就是在这里宣告赦免百姓,通过祭祀的血宣告他与人和好。因此,约柜上面被称为施恩座,因为上帝在这里赦免罪,施恩于百姓。

在本章开头的经文里,“挽回祭”一词特指耶稣基督在髑髅地十字架上所献的祭。这解释了耶稣的死如何除掉了我们的罪,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并平息了上帝的忿怒。因为耶稣基督一次献祭就永远为百姓的罪付了代价,所以上帝现在就可以公正地怜悯那些有罪的,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既是义的,又是那使人称义的”。


根据圣经,世人都犯了罪,罪的工价乃是死。上帝是公义的,人的罪责不能免除,除非上帝律法的要求得到满足。及至时候满足,上帝的儿子成为人,在地上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在他生命的末尾,按着父的定旨先见,借着无法之人的手,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他代替有罪的百姓,他们的罪被归在他身上。作为那负罪的,他被上帝咒诅、被上帝弃绝、被上帝沉重的忿怒压伤。他的死偿了罪债,满足了上帝公义的要求,平息了上帝的忿怒。就这样,上帝解决了这个最大的两难处境。上帝在他独生子的死里,公正地惩罚了百姓的罪,也因此白白称信他的人为义。接下来几章,我们将硏究这个伟大的真理。



选自《福音的大能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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