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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圣经·约翰一书》3:16)
使徒约翰年轻时的别名叫做“雷子”。他脾气火爆,当他发怒、不讲理时,就像火山爆发一样。
《路加福音》第九章第53至54节记载,耶稣到了撒玛利亚的一个村庄,那里的人不接待祂,约翰就发起脾气,要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死他们。可见他会咒诅人,会不客气的对待人。这一个爆跳如雷、缺乏爱心的人,年纪老迈时,却成了爱的使徒。
约翰是门徒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众使徒中最后一个殉道的。因此,他有最丰富的经验和年日来讲论耶稣基督的事迹,有更长的年日来审阅基督教的真理与所有哲学的交锋。这些事迹配合他特别经历的结晶,就表露在这段经文里。
“基督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这句话掀开了历史新的一页,在基督的死之后,变成“从此”,在基督的死之前,叫做“以前”;在基督的死之前,人无法知道真正的爱,自从基督死后,自从明白基督为人舍命以后,人从此(从这个时候开始、从这个历史时刻开始)进入了一个可以明白何为爱的里程碑。“从此”就有了一个真正要描写的历史时刻。这就是亲身经历各各他、看见主舍命的那个时刻。
当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只有约翰留在各各他山上,其他的门徒都逃走了,他是唯一在十字架下亲身经历、亲眼看见主被钉的情景。这就是这节经文的意义:“主啊!我看见了,我知道你是这样牺牲的,从这一刻开始,我明白何为爱了!”
保罗不会有这样的结论,保罗用叙述的方式来解释爱:“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4-8)保罗告诉我们爱是什么,但是,他的讲述缺乏历史时刻的使命感,缺乏历史阶段的分界线,因为保罗没有在十字架前目睹基督的受难。同样的,彼得和雅各也没有,唯独约翰一人。
约翰与主耶稣特别亲近。在七十个门徒里,他有份参与;在十二个门徒里,他是其中的一员;在三个门徒里,他亦在其中。甚至可以说,他是耶稣基督特别遴选的三个核心门徒之一。
从《约翰福音》第十三章第23节的记载,让我们看见在最后的晚餐,约翰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可见他与耶稣是何等的亲密。可能有人会认为,那是因为他年纪轻,所以倚在耶稣怀里撒娇。我却认为是他愿意以最谦恭的心来聆听主耶稣最细微的说话,他不愿意错过任何主耶稣所说过的话,所以,《约翰福音》比其他的三本福音书更详尽的论述了耶稣基督的生平事迹。如果约翰没有这么贴近主,侧耳聆听主耶稣最小声的说话,我们就无法从《约翰福音》第十七章中详细知道圣子与圣父之间的祷吿。所以,主耶稣也特别喜爱这个门徒。
每一个门徒都领受了基督的爱,但是年轻的约翰感受主的爱比其他的门徒更甚。所以,当他年老写《约翰福音》时,他不敢以“爱主的门徒”自居,他反过来说是“主所爱的门徒”;他不敢夸自己爱主,他也不认为自己比其他的门徒更爱主,他强烈的感受到主的爱。
有一位姐妹奉献金钱时,在信封上写上自己的名,希望大家都知道是她的奉献。后来主的灵感动她,她就写是“无名氏”奉献。可是,当传道人问她:“难道你没有姓氏吗?”于是她就改写成“爱主的姐妹。”最后,主的灵再感动她,她便改为“主所爱的姐妹。”不是我爱主,所以我奉献;是因为主先爱我,让我有机会奉献。她的奉献分为四个阶段,最后的署名是属于最高的层次。我不过是一个蒙恩的人,是主所爱的人,我不敢说我爱主,我只能说是主爱我。
约翰自称是主所爱的那个门徒。他的改变来自各各他山上十字架的经历。他在各各他山上目睹基督的死,这成为了他一生的异象。
异象不是以为自己看见了什么;异象不是自己思想的产品;异象乃是自己从来没有想像到的,是上帝让你看见超过你所想所求的。许多年轻人宣称有异象、有感动、有负担。其实,他们的感动常常只是个人对某个事工的回应;这样的异象,不是上帝显明的异象,而是自己的想像;他的负担不是上帝托付的,而是自己对那份事工比较能够胜任,比较有兴趣。异象不是自动自发的;异象不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异象不是雄心的投射;异象不是兴趣的实现。异象是从上帝而来的,是你根本不曾想过,也不知道的。当上帝给了你异象后,就改变你的心思,改变你整个观念,让你的心灵有新的看见,是你可能不感兴趣、可能无法胜任的事,突然在你心中催逼你,促使你一定要照着上帝的心意去做,这才是异象。
约翰的改变来自各各他山上的震撼。当约翰走上各各他山时,他一面走,一面想起主对他的关爱。他沿途看见的尽是主耶稣所遗留的血迹,是荆棘冠冕刺伤所滴下来的鲜血,是鞭伤所流出的鲜血;路面上还有主耶稣跌倒的痕迹,也有主耶稣所背的十字架所印留的痕迹。
约翰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各各他山上,他所看到的景象,带给他强烈的震撼:“我的主是这样死的!伤痕累累,两手两脚被钉在十字架上,这岂不是罗马帝国为了羞辱外族所用的最残酷的刑具吗?这岂不是人性中最羞辱、最可怕的一种死法吗?这不是给叛国贼、强盗、杀人放火的匪徒所预备的吗?怎么我的主要受这种凌辱?”他不明白!可是,现在的约翰并不像以前那样行动,他静静的站在那里观看。
就在这个时刻,上帝给了他一个异象。他的异象即有深度,又有限度。他深深觉悟:“上帝如此(so loved)爱世人”(约三:16)。这是没有经历十字架的人无法体会的。
保罗用许多的形容词来叙述上帝的道、上帝的真理、上帝的爱,譬如:诸般、百般、测不透、奥秘、是何等、长阔高深等等,但是,保罗从来没有论到上帝如此爱世人。只有约翰这样写,因为这句话的背后是他亲身的经历。“上帝如此(so loved)爱世人”,他的“如此”表示他就在现场,亲身目睹了“上帝【如此】爱世人”。
约翰的经历不但有深度,更有时间上的限度:“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这里就把“爱”和“知道”结合起来了。“主啊!我知道你对我的爱,你对我的爱是用牺牲来显明的,现在我对你的爱是从这个认知开始建立起来的,而这个认知是来自我与你个别关系的建立,不是从书本来的。”
当他把这些最深切的感受化成文字时,他写了最重要的两节经文:“上帝爱世人(For God So loved the world),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这是他对上帝的爱,对基督的牺牲,对上帝救赎人的动机的了解。
耶稣基督所讲的爱是从上到下的爱,不是从下到上的爱。从下到上的爱,是以自己为主体,是以自私为出发点的爱,是基于别人比我好,所以我盼望获得。譬如: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可以拱手相让?你的爱是要强占她,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以自私为出发点,这样的爱是从下到上的爱。人很难以爱男女朋友的爱来爱乞丐,因为人的爱是向上的,为要得着更高、更好的,是为自己的益处而产生的自私行为。
约翰撰写《约翰福音》时,表达了“不是人到上帝那里去,乃是上帝到人这里来;不是人爱真理,乃是真理改变人。”所以,“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是真正了解也真正超越世界所有学问的人,他对世界的影响超过了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今天,有千千万万的人,在约翰所领受的启示中看见,不是人想像中的道,乃是上帝道成了肉身。
约翰年老的时候,写下了这节经文,将人类的历史分割了:“基督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所以,要从基督的死去明白爱。
当我们知道基督为我们死,感受到祂为我们受苦,我们就可能爱主了。对主的爱的认识,是从基督的死开始;对主的爱的开始,是从认识祂的受苦开始。
对主的爱有所认识后,就有一个新的责任:“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这已经脱离了救赎的意义,进到了在道德规范上模仿基督的意义。
每一次听到基督的死,都有一个观念浮现:“祂代替我们死,祂爱我们,流出宝血拯救我们,祂是站在不应当受死的地位,代替我们受审判。”
从这节经文中也看到了更深层的含义:基督的死不但救赎我们,基督的死也成为我们的榜样,祂的受苦和牺牲,为要完成上帝的旨意。这是经文的双重意义:第一,基督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向我们显明了,这是救赎性的爱的意义;第二,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这是道德性模仿基督的死的意义。
我们得救了,也盼望别人与我们一同得救;我们明白了上帝的爱,盼望别人与我们一同明白上帝的爱;我们因基督的爱得着救赎,更盼望别人因为我们的榜样得着帮助。
真正的爱是愿意牺牲自己,照着上帝的旨意去成全上帝在别人身上的计划。我们一定要从上帝与祂的独生子那里支取这个力量,效法基督、牺牲自己,这个爱才能够在别人的身上被建立。
我们得救了,这是救赎的力量,但还不够,我们还要跟着基督的脚踪行。除了有救赎之爱临到我之外,更有模范之爱吸引我、改变我,使我可以流露出上帝的爱,将之分享予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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