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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经》
我信上帝, 全能的父, 创造天地的主; 我信我主耶稣基督, 上帝独生的子; 因圣灵感孕, 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 被钉于十字架,受死,埋葬; 降在阴间, 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 升天, 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 将来必从那里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 我信圣灵; 我信圣而公之教会; 我信圣徒相通; 我信罪得赦免; 我信身体复活; 我信永生。阿们 《尼西亚信经》
我信独一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和有形无形万物的主。 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 出于上帝而为上帝,出于光而为光,出于真神而为真神,受生 而非被造,与父一体,万物都是借着他造的; 为要拯救我们世人,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贞女玛丽娅成肉身,而为人; 在本丢·彼拉多手下,为我们钉于十字架上,受难,埋葬; 照圣经第三天复活; 并升天,坐在父的右边; 将来必有荣耀再降临,审判活人死人;他的国度永无穷尽; 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 同受尊荣,他曾借众先知说话。 我信独一神圣大公使徒的教会; 我认使罪得赦的独一洗礼; 我望死人复活; 并来世生命。阿们! 《迦克墩信经》
我们跟随圣教父,同心合意教人认识同一位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也具有身体;按神性说,他与父同体;按人性说,他与我们同体;在凡事上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罪;按神性说,在万世之前,为父所生;按人性说,在晚进时日,为求拯救我们,由上帝之母,童女马利亚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独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乱,不相交换,不能分开,不能离散;二性的区别不因联合而消失;各性的特点反得以保存,会合于一个位格,一个实质之内;而非分离成为两个位格,却是同一位子,独生的,道上帝,主耶稣基督;正如众先知论到他自始所宣讲的,主耶稣基督自己所教训我们的,诸圣教父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 《亚他那修信经》
任何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 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乱,其体不分。 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并供认所行之事。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此乃大公教会信仰,人除非笃实相信,必不能得救。 《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及《亚他那修信经》并称基督信仰四大《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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