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小
上帝造了亚当,又把亚当安置在伊甸园,之后给了亚当一条诫命:“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对于这条诫命的看法有很多,甚至有些人对上帝颁发这条诫命的动机产生怀疑,认为这是出于上帝的自私。上帝当然是良善的,我们不应该“以小人之心度上帝之腹”。如果我们仔细思考这条诫命,就会发现其中蕴藏了上帝极大的恩典。
一、上帝通过这条诫命告诉人类有恶的存在
亚当被安置在伊甸园,享受上帝的创造,修理看守园子,又和上帝有亲密的关系,这其中的美好,是我们今天身处堕落之境的人无法想象的
但这美好的环境和关系并不是事实的全部,因为还有恶者的存在,这恶者就是那堕落的天使。牠专以上帝为敌,并且随时伺机攻击上帝的创造,人类是其攻击的主要对象。
父母尚会警告孩子一些危险的存在,诸如水、火、刀片、筷子等等。更何况我们的天父,怎么会不告诉我们在上帝美好的创造之外,还有恶的存在呢?
对于什么是恶,在这条诫命中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巴文克所言:上帝的律法是人认识罪的唯一来源、尺度。“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句话本身就已经向亚当表明何为恶:即置上帝的命令于不顾,违背上帝的吩咐,故意与上帝为敌。其表现就是吃了上帝所吩咐不可吃的善恶果。
或许有人会问:为何上帝不直接告诉人类有恶的存在,而要通过这样一条诫命来间接传达?我们的回答是:这是出于上帝的智慧。
如果上帝只是简单的告诉亚当有恶存在的事实,那对亚当有什么益处呢?此时的亚当并不知道什么是恶,更不知道这恶和自己有什么关系,也不知道这恶对自己有多大的危害。
为了顾念亚当的软弱,所以上帝在伊甸园,就是亚当每天所生活、工作的地方设立了一棵随时可见的树,并且取名为“分别善恶树”。通过这样一棵实际可见的树和名称,上帝提醒亚当有恶的存在,并且让他知道这恶离自己很近。
上帝并不是造一个有别于其他创造的创造物来提醒亚当恶的存在,这也是上帝的恩典。上帝造了一棵树,这棵树在本质上与其他的树并无多大的区别,藉此上帝告诉人类,这恶是极具迷惑的,它不会轻易被人看穿,更多的时候是装作“光明的样子”让人产生好感。夏娃就是被它的假象给迷惑而在不知不觉中违背了上帝的命令: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3:6)
二、上帝通过这条诫命告诉人类有死亡的危险
单单告诉人类有恶的存在是不够的,爱我们的上帝还告诉了人类潜在的危险:“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要了解恶是如何带来危险,我们要先了解树的名称:分别善恶树。“分别”原文的字根是 ya{da` ,不但可译成知道、了解、认识、辨别、晓得、明白等,也含有经验、体验、深交或甚至交合等。譬如创世纪四章一节的“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的“同房”,原文就是 ya{da` 。(按:引自《中文圣经注释》)这就是说,当人类与恶相交,或者说去体验恶的时候,恶的危险就临到了。夏娃与蛇对话就是开始与恶相交,夏娃受了蛇的迷惑吃了果子就是在体验恶,所以恶的后果——羞辱感马上就在夫妻中间产生,随后就产生了惧怕、相争等等。(参创3:7-13)
不但如此,恶的最大恶果就是“死”。“死”的原义是隔绝、分离或阻隔的意思。当人类与恶相交后,隔绝马上就产生了,不再与神亲密,乃是躲避耶和华神的面。(创3:8)这种隔绝也包括夫妻关系的破裂,不再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的亲密关系,而是相互推托责任,全然不顾对方的生死。(创3:12)
死亡,不但是指人在灵里与上帝之间有了难以逾越的鸿沟,也是指人肉身的必然死亡,亚当虽然活了九百三十岁仍旧逃不过死亡。(创5:5)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句话原文的语气是非常肯定的,“吃的日子”重点不是指在时间上一定发生的时刻,即亚当和夏娃吃的时候立即就死了(相反始祖在吃下善恶果之后还有一段时间可以存活,这是神的恩典),而是用时间的紧迫感来表示结果的无可避免。上帝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始祖,要认真严肃的对待这条诫命,因为这是关乎生与死的问题。
三、上帝告诉了人类如何避死求生
让人类知道恶的存在和危险这是恩典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告诉人类如何避开这个危险。从圣经的记载中我们看到了有积极和消极两种方法。
首先,上帝告诉亚当“不可吃”,这是避开罪恶的消极方法。上帝再次顾念人的软弱,用人实际可见的果子来指代恶,这样就让人容易理解:如果我不去吃善恶果,虽然它还在身边,但伤害不了我。如果我吃了善恶果,这果子所代表的恶连同善恶果就进入我的身内,与我生命联合,死就是无法避免的结局。
虽然恶是存在的,但由于上帝的统管,恶不能越过上帝的命令而直接攻击人类。上帝说“不可吃”的时候,就是告诉亚当避开罪恶的有效方法:虽然恶就在你身边,罪就伏在门前(创4:7),但是人类只要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就可以不沾染罪恶。
再者,上帝在伊甸园中还安置了另外一棵树——生命树(创2:10),这是避开罪恶的积极方法,向着生命、得着生命,而不是走向死亡。上帝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告诫始祖“吃的日子必定死”,以让从未见死(或许对死也没有概念)的始祖可以严肃对待死的问题,从而促使始祖转向死的另一面,去寻求永生。我们得感谢上帝,生命之道离人不远,(参罗10:8)祂并没有把生命树隐藏起来,乃是将其安置在分别善恶树旁边,让人可以轻易得到。
从创世记三章二十二节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之前亚当和夏娃是把手伸向旁边的生命树,他们就可以避免死亡而得到永生。犯罪后吃了生命树的果子都可以永远活着,更何况没犯罪时吃了生命果岂不更应该拥有永生?但犯罪后还永远活着就是极大的咒诅了,因为失去了救赎、成为圣洁的机会。(笔者不太赞同始祖犯罪前要持续吃生命果才能永远活着的观点,因为从三章二十二节可以明显看出犯罪后只一次吃生命果就可以永远活着)
不管是消极的方法还是积极的方法,其实都指向一个得着生命的不变定律——与神同行。神就是光,在祂毫无黑暗,(约壹1:5)跟从祂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8:12)人类只要时时与上帝同行,恶者就得不着机会试探,人类也就不会跌倒灭亡。
丁道尔认为亚当的七世孙以诺“不至于见死”(来11:5),展示了上帝原来为人所预备的情形。这就是说,上帝原来所为人类预备的就是要人类“与神同行”(创5:22),以使人类不需要尝死味,可以永远活着。让人惋惜的是,人类始祖没有选在与神同行,乃是与恶相交,以至于“罪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5:12)
四、上帝的这条诫命难守吗?
从以上三点我们看出上帝的这条诫命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但问题是:这条诫命难守吗?让我们回到当时的环境来看这个问题。
从数量看这条诫命是容易守的。耶和华神吩咐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以吃”。(创2:16-17)伊甸园里结果子的树木肯定很多,但上帝只要求人类不要去吃一棵树上的果子,所以这是非常容易守的诫命。
从人类生存需要的角度看这条诫命是容易守的。神说:“看哪,我将遍地上一切结果子的菜蔬,和一切树上所结有核的果子,全赐给你们作食物”。(创1:29)上帝把一切的菜蔬和果子都赐给了人类享用,所以人类必然是不缺乏,那么不吃善恶果对当时的人来讲是毫无压力的。
从善恶树的功用看这条诫命是容易守的。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善恶树是上帝用来指代恶的存在,所以并不在上帝所赐给人类的食物范畴之内,它的功用并不是满足人的肚腹需要。正如有人指着一块石头说:“不可吃”,不管这石头有多么像馒头,但我们知道它的功用不是填饱肚子,所以即使我们再饿也不会去打这块石头的主意以满足我们的生理需要。(始祖吃了禁果也不是出于满足生理需要,乃是灵的骄傲)善恶果既然不是为了食用而存有,所以“不可吃”的命令并没有什么难守之处。
从始祖原有的创造看这条诫命是容易守的。奥古斯丁认为,人在堕落之前有选择犯罪的自由意志,也有选择不犯罪的自由意志。所以,当上帝赐下这条诫命的时候,尚未堕落的人完全有能力遵守这条诫命,这条诫命不是难守的。(约壹5:3)
五、由这条诫命而引伸的教训
巴克莱认为,最初被造的人,在耶典作者的心目中就正如尚未长成的小孩一样。上帝所创造的人类,本是单纯如小孩子,顺从上帝的话语,当人类堕落之后,就成为悖逆的儿女(赛30:1)和可怒之子(弗2:3)。故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太18:3)我们要谦卑接受上帝的话语,作顺命的儿女。(彼前1:14)
上帝曾指着耶稣基督对我们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拣选的,你们要听他。”(参路9:35)我们变成小孩子样式的最佳表现就是听从上帝,进而听从耶稣基督。耶稣说:“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6:51)人类已经和伊甸园里可以叫人永远活着的生命树隔绝(参创3:22-24),这生命树原是耶稣基督的影儿,如今真正的生命之粮已经来到,我们再也不应该失去这个拯救的机会,应该到祂这里来,吃这生命的粮,就可以有永生,并且在末日要复活。(参约6:35、54)
当我们接受耶稣基督为我们成就的救恩后,我们就重新恢复了人类受造时的能力:有选择犯罪的自由意志,也有选择不犯罪的自由意志。不但如此,我们还有了新的生命,这新生命是有神的形象——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故此我们与神认同,喜好神的诫命,乐意持守神的吩咐,不喜欢不义,不愿意犯罪使圣灵担忧,乃是愿意讨神的喜悦,以神的荣耀为人生最大目的,并且永远与神为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