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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2生命] 家丑可外扬——教会丑闻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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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7 11: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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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丑可外扬——教会丑闻之我见         

                                              作者:艾米迦



            最近各大媒体爆出一条新闻:王雪红被诈骗人民币4862万元。王雪红是“经营之神”王永庆的女儿,当今HTC集团掌门人。王雪红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最像父亲王永庆的”女儿,而王永庆在商界创下的不老神话也由王雪红在延续,王雪红的能力、经验等自是常人所不能及的,在台湾商界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生男当若张忠谋,生女当如王雪红。”


           王雪红身上还有两大特点是常被人提及的,一是笃信基督教,言必称神;二是深入骨髓的勤俭,生活起居极为简单。有谁能从这样一位商界奇才手中骗取如此巨大的资金呢?



            行骗者是王雪红的教友常如武!常如武是美国旧金山湾区“基督之家第四家”的长老,“基督之家”是台湾传教士建立的地方教会。王雪红与其丈夫陈文琦就是在该教会结婚,陈文琦也是在该家教会受洗。


             据悉,常如武夫妇自2004年到2016年向王雪红取得约740万美金基金,这笔资金原为给“基督之家第四家”的捐款,但常如武夫妇涉嫌将捐款挪为私用。


             2月11日,常如武夫妇在出庭时态度从容,常如武指出:“现在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好多谈,已经交给神。”


            常如武这句“已经交给神”很有意思,这也是教会丑闻中当事者和一般会众常讲的话语,康希如此,赵镛基、远志明也一样。“已经交给神”看起来是多么属灵的一句话,而且这句话一出,自己和别人就不好多说些什么了。


            但这真是属灵的话语吗?“基督之家第四家”曾发表声明指出,过去一年半,教会调查发现常如武在2001年至2012年处理教会的财务时,某些作法与常理有严重不同。教会与其沟通,并试图内部解决该问题,但不成功。由此可见,常如武的问题并不是发生于一朝一夕之间,乃是长年积累的。


           常如武作为教会的长老,又掌管教会的财务,理当接受教会全体的监督,并在教会会众有疑问时加以澄清。“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林后8:21)作为教会的负责人,不单是要向神负责,也要向会众负责。会众是神交给牧者(长老也是牧者)喂养的小羊(约21:15-17),牧者要尽心尽力的牧养他们,要使他们的生命得到造就。如果会众对牧者的工作或者人品产生怀疑时,牧者应该第一时间向会众作出可信的说明,“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太5:37)如果牧者的确有问题,那就不应该保持沉默或是辩解,此时需要做的是悔改,并寻求肢体的代祷和帮助;如果牧者没有问题,也应该加以说明,免得在会众中产生疑惑和纷争,以至于中了撒旦的诡计,最终使人跌倒。


          “已经交给神”也是一句很好的挡箭牌,这句话极具神秘色彩,让人捉摸不定,也不敢妄加评议,但它却不是能灭尽仇敌火箭的信德藤牌,(弗6:16)它只不过是人不肯认罪时耍出的太极拳,希望祭出神名之旗帜以止住他人的质疑,当事者想要拿这面旗帜为自己遮羞,但是基督教对付罪的方法并不是遮盖,乃是敞开。神赐下律法就是要叫人知罪,律法不断去揭发人的罪恶,不容许任何罪有可逃避的空间。只有当人的罪被律法毫不留情的指出来之后,人才有可能获得从基督那里来的赦罪恩典。在圣经当中,我们看到耶稣面对那些不肯认罪、自觉无罪的法利赛人、律法师、文士等人时,是多么猛烈地指责他们的罪恶;但对那些深感自己罪恶深重的税吏、妓女等,基督却表现得何等慈怜。


            中国人一般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所以在教会出现丑闻时,大家都尽量保持沉默,不想让人看到牧者们的负面消息。这样的思想并不来自基督教,基督教不塑造圣人,也不为在位的封圣。基督教乃是向世人表明一个事实:再高尚的人都是罪人,再圣洁的人都会犯罪,人人都需要救赎。所以,在基督教的历史里,越是圣洁的人越是公开承认自己的罪恶,大卫说:“我的罪孽高过我的头,如同重担叫我担当不起。” (诗38:4)以赛亚说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赛6:5)保罗说:“我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巴克斯特说:“因我知道我所犯的罪是如此之多,我不能在神面前假装清白。”奥古斯丁写下《忏悔录》细数自己的罪恶,宋尚节每天在日记里写下自己的过犯。


            圣经也不为尊者讳,亚伯拉罕的谎言,雅各的狡诈,大卫的奸淫,希西家的骄傲,彼得的不认主都一一记载下来。保罗在别人的过犯上也没有采取静默的态度,他写信给哥林多教会严厉批评他们所犯的罪并纵容罪的态度(参林前5-6章),他在众人面前责备彼得(加2:14),他告诉众教会底马贪爱世界离开了他(提后4:10)。


            圣经如此公开众人的罪,是值得我们留意的。我们在面对罪的时候,并不是去遮掩,乃是要敞开。我们要让罪见光,让罪在基督真光的透射下无所遁形。我们如果用自己的方法去遮掩罪,那么我们必招致更多的羞辱,我们如果勇敢承认过犯,赦罪的平安必会临到。


             雅各告诉我们:“你们要彼此认罪,互相代求,使你们可以得医治。”(雅5:16)基督徒对待罪的态度就是要认罪,并不是说单在神面前认罪,也要在肢体面前彼此认罪。耶稣教导我们:“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太5:24)一个真正意识到自己有罪又愿意认罪的人,一定会向被自己得罪、冒犯、伤害的肢体认罪。




             但我们也要留心,肢体之间彼此认罪并不是互相定罪。我们不遮掩罪,我们指出弟兄的过犯并不是要打倒他们,乃是为爱肢体的缘故,希望在罪中的肢体能够勇敢面对罪,因为正视罪乃是治死罪的第一步。我们希望被罪辖制和捆绑的肢体能够尽快得到医治,只有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的罪,才是获得基督赦罪之恩的途径。罪是拦在基督和信徒之间的鸿沟,我们若心里注重罪孽,主必不听(诗66:18),所以只有转身离开罪恶,我们才能亲近神。


             基督徒是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林前4:9),我们在其上演绎的不是经过粉饰的圣洁、高尚,而是我们在正视罪恶的过程中彰显出来的基督救赎恩典。罪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在犯罪之后试图遮掩罪,为罪开脱。但愿圣灵开启我们的眼睛,让我们发现罪、正视罪、承认罪,靠着基督治死罪。

                    


来自群组: 金灯台团契分享组
哎...哈利路亚,签到来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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