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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帝国的政治文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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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09: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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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帝国的政治文!(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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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25:15】我在耶路撒冷的时候,祭司长和犹太的长老将他的事禀报了我,求我定他的罪。
【徒25:16】我对他们说:无论什么人,被告还没有和原告对质,未得机会分诉所告一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这不是罗马人的条例。




本文内容:
1、引言
2、彼拉多的洗手
3、保罗的坚决维权
4、古罗马公民的信仰自由
5、公民人身权利得到保障
6、国中严禁耍特权
7、真正执行依法治国




一、引言:

如果想了解古罗马帝国的文明,我们可以去查阅一些史书,也可以透过圣经的记载略知端倪。

最近,笔者在研读圣经时特别喜欢留意考究初期教会的历史背景。透过查看圣经,笔者惊讶的发现:原来古罗马政治文明有灿烂的光芒。

古罗马帝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完全不受干涉。

古罗马帝国公民的人权有法律保障。

古罗马帝国真正执行了依法治国。

古罗马帝国的政治文明程度超乎你的想象。

这种文明可以与现今时代媲美!甚至可能超越了现今时代!这种发现真的令笔者感到十分意外!




二、彼拉多的洗手

犹大地当时受罗马帝国统治,是属于罗马的殖民地。按罗马律法,耶稣不必钉十字架,教难也不应该发生!初期教会当时虽然经过了大逼迫的环境,但是这种逼迫却是源自犹太教的迫害。耶稣受审时,当时的罗马官员彼拉多特意洗手表明耶稣是无罪无辜的。

【太27:20】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
【太27:24】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按罗马帝国的法律是不能治死耶稣的,然而当地的民意却决定了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耶稣受难及初期教会的大逼迫皆源自于犹太人发起的宗教迫害。罗马帝国的法律判定耶稣无罪,判定保罗可当庭释放!

【徒26:32】亚基帕又对非斯都说:“这人若没有上告于凯撒,就可以释放了。”





三、保罗的坚决维权

按照犹大法规,保罗可以被治死。但是保罗因为熟悉罗马法律,于是据理力争坚决要把自己的事上告到罗马帝国凯撒皇帝那里去。

因着保罗的维权,于是救了自己一命,并且保罗把罗马帝国法庭的被告席当作了布道讲台,把官府当作了福音禾场。

保罗坚决维权是因为相信古罗马帝国依法治国的精神!在古罗马帝国时期,普通公民皆相信国中有公平公正公义!他们相信任何案情都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徒25:11】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





四、古罗马公民的信仰自由

1,户外布道不受干涉

【路9:14】那时,人数约有五千。耶稣对门徒说:“叫他们一排一排的坐下,每排大约五十个人。”

在古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公民充分享有信仰自由。当时户外五千人以上的布道会可以不必备案登记,政府官员没有干涉这种大型户外布道聚会。笔者查看耶稣的传道踪迹,惊讶的发现:罗马政府部门从来没有干涉过耶稣的自由传道!


2,宗教场所不受干涉(犹太教)

【徒21:28】喊叫说:“以色列人来帮助,这就是在各处教训众人,糟践我们百姓和律法并这地方的。他又带着希腊人进殿,污秽了这圣地。”
【徒21:29】这话是因他们曾看见以弗所人特罗非摩同保罗在城里,以为保罗带他进了殿。
【徒21:30】合城都震动,百姓一齐跑来,拿住保罗,拉他出殿,殿门立刻都关了。
【徒21:31】他们正想要杀他,有人报信给营里的千夫长说:“耶路撒冷合城都乱了。”
【徒21:32】千夫长立时带着兵丁和几个百夫长跑下去到他们那里。他们见了千夫长和兵丁,就止住不打保罗。

当时古罗马帝国执行的宗教政策正是国际上通用的政教分离政策。罗马政府官员从来没有涉足圣殿里的内部事工,并且圣殿里的宗教人士严格限制未受割礼之人进入圣殿。

罗马政府官员若是出于好奇想进入圣殿视查一番,这简直是异想天开。罗马任何官员除非接受犹太教信仰,经过了割礼才有进入圣殿的机会!

保罗带同工上耶路撒冷,当被误以为带了希腊人进圣殿,于是就招惹了杀身之祸。幸好千夫长及时赶到才阻止暴动。由此可见,除非是有信仰的犹太人,其它人是严禁进入圣殿的。就算是当时管理宗教的罗马官员也是被严禁限制入内的!

如果当时的罗马皇帝想让犹太人在圣殿里唱支【皇上万岁歌】,那么简直是白日作梦。犹太人为了捍卫纯正信仰不受干涉,个个都是不顾性命的!

罗马皇帝深知犹太人的信仰尊严,于是就充分保障他们的信仰自由!罗马皇帝也知道圣殿应当圣洁分别为圣,所以并没有勉强犹太人在圣殿唱【皇上万岁歌】。


3,家庭聚会不受干涉(基督教)
---一百二十人的家庭式聚会不要求登记

【徒1:13】进了城,就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在那里有彼得、约翰、雅各、安得烈、腓力、多马、巴多罗买、马太、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奋锐党的西门和雅各的儿子(或作“兄弟”)犹大。
【徒1:14】这些人同着几个妇人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并耶稣的弟兄,都同心合意地恒切祷告。
【徒1:15】那时,有许多人聚会,约有一百二十名,彼得就在弟兄中间站起来,

从以上经文可以看出耶稣时代的建筑业已经是十分繁华,耶路撒冷城中的普通民宅最起码是二层以上。二楼的空间能容得下一百二十人的祷告聚会,可见该民房的建筑面积是比较大的,建筑质量是非常好的。

圣经明文记载门徒是上了“所住的一间楼房”,它并不是犹太人的会堂,乃是一简普通的城市民房。该民房内的教会聚会人数大约有一百二十人。圣经中多次讲到家里的教会,而本次聚会记载了聚会的人数。

这种一百人以上的家庭式聚会,在当时基督教发展初期是比较普遍存在的,但是古罗马帝国政府却从来没有干涉类似的家庭式聚会。这不得不说是古罗马帝国的政治文明,宗教信仰自由在该国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4、家庭教会得到了发展

【罗16:5】又问在他们家中的教会安。问我所亲爱的以拜尼土安,他在亚细亚是归基督初结的果子。
【林前16:19】亚细亚的众教会问你们安。亚居拉和百基拉并在他们家里的教会,因主多多的问你们安。
【西4:15】请问老底嘉的弟兄和宁法,并她家里的教会安。
【门1:2】和妹子亚腓亚,并与我们同当兵的亚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会。


从保罗的书信中可以看出,初期教会的“基督教”聚会场所一般都是设立在家庭中。只因为当时的教会是设立在家庭中,所以保罗将教会称之为:“家中的教会”、“家里的教会”、“家的教会”。

最让笔者惊诧的是:古罗马帝国的政权并没有干涉“家庭教会”的自由发展!当时的“基督教”虽然被“犹太教”定性为异端异教【徒24:14】,并且受到了犹太人的恶意毁谤打压,但是古罗马帝国却充份保障信仰自由,没有介入逼迫打压!

虽然希律故意避开罗门的法律,而对彼得进行过拘捕,但是按照罗马的法律却是不至于定罪。只因为罗马的法律保护信仰自由,所以保罗才坚决为信仰之故上告罗马凯撒皇帝!


5、跨境传道不设限

耶稣的传道
【太9:35】耶稣走遍各城各乡,在会堂里教训人,宣讲天国的福音,又医治各样的病症。

保罗的传道:
【徒15:41】他就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
【徒20:2】走遍了那一带地方,用许多话劝勉门徒(或作“众人”),然后来到希腊。

初期教会时代,耶稣的传道并没有受到政权的干涉,乃是非常自由的。保罗的传道甚至超越了国界,然而罗马政府却从来没有限制传道人的布道自由,也没有对当时的传道人进行备案限制或区域限制。

保罗的传道是跨城市跨国界的,这种传道从来不需要ZF部门审批,也没有受到ZF部门的干涉。古罗马帝国从来没有干涉教会内部的按牧事工及其它事工。古罗马帝国的政治文明在宗教信仰自由方面作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五、公民人身权利得到保护

1、未被定罪严禁维稳

【徒16:37】保罗却说:“我们是罗马人,并没有定罪,他们就在众人面前打了我们,又把我们下在监里,现在要私下撵我们出去吗?这是不行的。叫他们自己来领我们出去吧!”
【徒16:38】差役把这话回禀官长。官长听见他们是罗马人,就害怕了,
【徒16:39】于是来劝他们,领他们出来,请他们离开那城。


在古罗马帝国时期,按照罗马法律,在没有定罪的情况下是严禁官员打人关人的。

当时保罗在腓立比城市传福音,因为在整个城市引起轰动产生了宗教纷争,被本城人捉住送往官府。官员出于维稳考虑就把保罗收在监里。当地官员的这种作法明显违反了罗马的法律,于是保罗就斥责了官员的犯法行为,官员因此事感到害怕。

由此可见,当时的古罗马帝国是真正执行依法治国的国家。因为在古罗马帝国的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所以罗马官员犯了法才会害怕。这事若发生在古代的中国,官员会因为维护城市治安捉人了感到害怕么?


2、民间案情可以上告皇帝

【徒25:25】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古罗马帝国的皇帝高度重视民间的案情。按照罗马法律,省城地方官员无权强制民间案情在本地结案。只要老百姓认为地方官员审判不公,那么就可以直接告到罗马皇帝那里去。

并且按照罗马法律,百姓上京城告状,任何地方官员都无权拦阻。在当时几乎不存在截访的事情!只因为所有百姓皆有权利层层上告,最后可以告到罗马皇帝那里去,因此在当时的古罗马帝国没有造冤案的土壤!


3、囚犯人权得到保障

a、囚犯充分享有申诉权
【徒25:11】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

古罗马帝国时期,任何囚犯都享有申诉权。只要不服判决就可以逐级诉讼,甚至可以直接告到罗马皇帝那里去。原来根据罗马的法律,囚犯的人权得到了有效保障!就算是民告官,那么只要有确切证据就可以完全胜诉!

b、囚犯有被赦免条例

【太27:15】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太27:16】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太27:17】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

古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定者,为了真正执行依法治国,于是就树立了法律权威,当时不管谁犯了法都是一视同仁。就算是官员犯了法也照样要受到严惩!法律制定者为了防止国中有冤情发生,于是就制定了城中有一年一次赦免一个囚犯的条例!但是被赦免的囚犯必须有民意基础。巡抚可根据众人的要求执行此条例!

c、囚犯可以被人探视

【徒24:23】于是吩咐百夫长看守保罗,并且宽待他,也不拦阻他的亲友来供给他。

根据古罗马帝国的法律,囚犯享有被探视权,可以在狱中接受亲友的供给。囚犯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叫亲友在市场上买些东西带入狱中。

根据罗马法律,被探视时,囚犯与亲友私聊不受干涉。例如当时保罗关在营楼里时,他的外甥就过来把外面的情况私下告诉保罗。后来保罗就差外甥见官员,要求更换关押的地点!

【徒23:16】保罗的外甥听见他们设下埋伏,就来到营楼里告诉保罗。

d、囚犯享有通信自由

【门1:1】为基督耶稣被囚的保罗同兄弟提摩太,写信给我们所亲爱的同工腓利门,

按照古罗马帝国的法律,公民权利得到尊重,国中不允许侵犯人权。囚犯享有通信自由权。囚犯写的信应当由官方派专人送入收信人的手。

并且囚犯在狱中的生活比较休闲。狱中的工作人员会为囚犯提供笔墨。囚犯可以在狱中写诗画画,舒情唱诗。新约圣经的保罗书信大部分是在监狱中写的。因为囚犯在监狱里面比较清闲,所以写书作画就就成了囚犯的狱中生活。

e、囚犯享有信仰自由

【徒16:25】约在半夜,保罗和西拉祷告唱诗赞美 神,众囚犯也侧耳而听。

根据古罗马帝国的法律,囚犯在狱中充分享有信仰自由。他们可以看圣经、写诗作画、还可以祷告唱诗歌赞美神。二千年以前的监狱生活会有如此浪漫,简直令人难以至信。古罗马帝国会如此尊重囚犯的人权,真是叹为观止!

保罗西拉当时被关在在腓立比监狱中。他们在半夜唱歌赞美时经历了地大震动监门大开的神迹。囚犯白天唱歌唱得不够,约在半夜仍爬起来唱歌赞美神,看到这些,小编的心也是醉了!

f、囚犯可以在狱中布道

【徒28:16】进了罗马城,(有古卷在此有“百夫长把众囚犯交给御营的统领,”)保罗蒙准和一个看他的兵另住在一处。
【徒28:17】过了三天,保罗请犹太人的首领来。他们来了,就对他们说:“弟兄们,我虽没有作什么事干犯本国的百姓和我们祖宗的规条,却被锁绑,从耶路撒冷解在罗马人的手里。
【徒28:23】他们和保罗约定了日子,就有许多人到他的寓处来。保罗从早到晚对他们讲论这事,证明 神国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书,以耶稣的事劝勉他们。
【徒28:24】他所说的话,有信的,有不信的。

更令笔者难以至信的是,保罗在罗马城监狱中可以把城中的犹太人首领约到监狱聊天。后来保罗甚至把监狱当成了布道会所,他把罗马城中的许多人约过来,从早到晚向众人布道。

我们如今全世界高度文明的国家,有哪个国家会如此尊重囚犯的人权?囚犯在监狱可以看圣经,这种尊重信仰的权利在当今许多国家都施行了。但是可以把监狱作为对外的布道会所,也许只有古罗马帝国才能作到,这种尊重人权的文明程度,令许多国家可望不可及!





六、国中严禁耍特权!

保罗在耶路撒冷城因为被误以为带希腊人入了圣殿,引起全城暴动。众人围攻欧打保罗,幸好千夫长及时赶到。官员出于维隐需要于是就用鞭子拷问保罗。保罗懂得罗马的法律就质问官员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保罗严历指出了官员的犯法行为,官员因此就感到害怕!

可见当时古罗马帝国的法律权威已深入官员的心中,官员若存在耍特权简直是引火自焚!原来在古罗马帝国法律中是严禁官员耍特权的!

在古罗马帝国时期,法律的权威及公正性得到了有效落实,官员欺压百姓的案例很难找到,因为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

罗马法律意识在民间得到了普及,法律的权威让人人生畏,就是官员犯法也照样会受到严惩!在古罗马帝国时期,不存在官官相护高度腐败的现象!古罗马帝国依法治国的精神已深入人心,这就是保罗说一句话,官员吓一跳的真正原因!

【徒22:23】众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尘土向空中扬起来。
【徒22:24】千夫长就吩咐将保罗带进营楼去,叫人用鞭子拷问他,要知道他们向他这样喧嚷是为什么缘故。
【徒22:25】刚用皮条捆上,保罗对旁边站着的百夫长说:“人是罗马人,又没有定罪,你们就鞭打他,有这个例吗?”
【徒22:29】于是那些要拷问保罗的人就离开他去了。千夫长既知道他是罗马人,又因为捆绑了他,也害怕了。





七、真正执行依法治国

1、办案以法律为依据
【徒25:23】第二天,亚基帕和百尼基大张威势而来,同着众千夫长和城里的尊贵人进了公厅。非斯都吩咐一声,就有人将保罗带进来。
【徒25:24】非斯都说:“亚基帕王和在这里的诸位啊,你们看这人,就是一切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和这里,曾向我恳求、呼叫说:‘不可容他再活着!’
【徒25:25】但我查明他没有犯什么该死的罪,并且他自己上告于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
【徒25:26】论到这人,我没有确实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带他到你们面前,也特意带他到你亚基帕王面前,为要在查问之后有所陈奏。
【徒25:27】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我们从非斯都论到保罗案件的说话可看出古罗马帝国的文明程度。非斯都在办案公厅明确的说:“据我看来,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可见他们崇尚法治精神,办案时注意以法律为依据!


2、民间有专业的辩士
【徒24:1】过了五天,大祭司亚拿尼亚同几个长老和一个辩士帖土罗下来,向巡抚控告保罗。

古罗马帝国为了真正执行依法治国,于是就在国中培养了许多精通古罗马帝国法律的辩士。这种专业的法律辩士,他们是靠为罗马公民的合法权益辩护而维持生计!

这种辩士就相当于如今的律师。原来律师的制度,早在二千年以前就被古罗马帝国所应用!根据许多事实证明,二千年以前的古罗马帝国已经是一个相当成熟的法治国家!




结语:
如果司法会倒退,能退到古罗马帝国么?如果科技很历害,能发明改变人心的技术么?查问古道,我们自愧不如。仰望星空,惟天国是我们永恒的盼望。人类的历史一直是在纠结中狱炼人心!许多人认为活着是一声叹息,乃是因为不明白福音的奥秘。

政客们梦寐以求的文明国度,其实不过是浮云!政治制度再好又咋滴?人类的良心如果越变越恶,美丽的家园迟早会变为人间“地狱”!查看了古罗马帝国的政治文明,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时代最需要的是耶稣的福音!


写于2018年5月30日、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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