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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偶像崇拜有天淵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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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8 15: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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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偶像崇拜有天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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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與偶像崇拜有天淵之別

作者:胡鬧

轉載自:胡鬧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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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這是我前不久寫給家人的一封信的一部分。感覺在國內傳福音,這些是經常遇到的問題。所以貼出來供參考。這一部分談的是基督教與其它宗教、特別是民間宗教的關係。有些問題在另外的地方也略為談到,顯得重複的地方就請包涵了。當然,最後要申明的是,這裡基本上是鄉談,保證的是大概思路,不是嚴格的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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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分兩部分來談談這個問題,先說說為什麼我們反對偶像崇拜,然後說說一神論究竟是怎麼回事。

一、我們的信仰不是偶像崇拜。

基本上,宗教有所謂“多神論”和“一神論”兩大類。基督教屬於一神論,而很多其它宗教屬於多神論。多神論顧名思義就是相信有多位神明,而一神論當然就是相信只有一位神。但不管怎樣,我們大概都可以粗略地說,所有宗教的出發點都是把世界、特別是人,看成不只有物質、有形、可見的一切,還包括一種“向上”的因素。

這個“上面的東西”基本上與宗教人士所說的“靈界”相關。唯物主義者或許自以為有一套解釋,不管是“意識”也好,“精神”也好,但他們的解釋其實問題很多,有機會我們可以專門再來談(我的“把你的神拿給我看看我就信”可以參考)。這裡只是指出,古今中外的主流思想都認識到這種區分,而宗教的意思就是在承認這種區分的前提下來談。

但從這個標準來看的話,我們馬上發現佛教是很混亂的東西。一方面,它談論一種限定一切的因果輪回,連神明都受其限制。所以在這個意義上,有人說佛教其實是無神論,因為話說到最後,最終極的不是什麼神明,而是某種規律或規則性的東西。當然這也就順便帶出來無神論的荒謬:規則就以規則制定者為前提,但無神論卻說,有規則但沒有規則制定者。(所謂永恆自然的問題我們後面再談)。

另一方面,佛教又宣稱所有人只要按照這種因果輪回的方式修行消業,就可以最終成佛,或變成神明,這就讓佛教變成多神論,或更簡單地說,偶像崇拜者。基督徒反對偶像崇拜的理由,其中一個就是那很愚昧,屬於迷信。比如聖經詩篇115篇,以賽亞書44章,都談到這個。其實佛教按道理說,本來也應該反對這個(比如有“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的說法),但因為它的佛理本身有問題,所以總也脫不開這個關係。

換句話說,任何有頭腦的人,甚至包括懂一點道理的佛教徒,都會反對偶像崇拜和迷信,更遑論基督教了。所以以為一談到一點“上面”或“精神”或“靈界”的東西,就往偶像崇拜方向去想,是極大的概念混亂。

比如說祖宗崇拜。不要說在儒家的思想裡一個人要尊重他的祖先,就是在基督教裡,家族、傳統也都是很重要的觀念。但不要說基督教禁止把祖先當神來拜,就是在孔子的思想裡也沒有這樣的說法。孔子最多可以說接受祭天,其他則“不語怪力亂神”,這個觀念其實和基督教的看法很接近:只有最終極的那一位才是值得敬拜的對象。當然,現在學者們常常區分原始儒學和後來受了佛教影響以後的儒學,而後者在這方面就很混亂了。

道家思想在中國的經歷其實也類似。的確,有人發現老子的思想與基督教的思想有很多相近之處,但我們一般人都知道,道家思想和道教實踐其實有很大的差別。而道教實踐就有很多偶像崇拜的成分,而如果要追根溯源的話,恐怕又和佛教傳入中國脫不開關係。

所以話說到最後,基督教當然不是反對中國文化的一切東西,但的確反對其中偶像崇拜或迷信的成分。而這一點一般來說,最好就是和佛教劃清界限,因為它太容易把人引入偶像崇拜的歧途。不管怎麼說,首先需要澄清的是,當我們談論信仰(一神論)的時候,絕對不是偶像崇拜的意思。

二、一神論概論

下面先簡略說說當今世界上的一神論宗教的概況,然後談談為什麼一神論是合理的。

在現實生活中的一神論宗教有基督教、猶太教和回教。從歷史淵源來看,這三者其實都有很緊密的聯繫。比如,猶太教的聖經就是基督教的新約;回教承認的四位偉大先知中,摩西、大衛是舊約聖經中的人物(所以這兩人,三個宗教都尊崇),耶穌是新約聖經中的人物(所以基督教、回教都尊崇他,但猶太教不尊崇),當然,穆罕默德自稱是上帝啟示《可蘭經》的作者(但猶太教和基督教都不承認)。有時人們又會用所謂“亞伯拉罕的宗教”來統稱這三個宗教,因為三個宗教都尊崇亞伯拉罕。按照聖經和可蘭經的記載,他是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的祖先,而基督徒則自稱是他屬靈的子孫。

三個宗教共同的地方都是承認獨一的創造者神,強烈反對偶像崇拜。它們都承認有天使或靈界,或我們粗略所謂的超自然世界,但他們都不允許向這些靈界的東西敬拜,就算它們有時顯得力量很強大,甚至能產生一些超自然的現象,比如預測未來什麼的。相反,這三個宗教都宣稱,獨一的創造主上帝,在歷史中揀選了一些人做祂的信使,傳遞祂賞善罰惡的旨意,宣佈上帝最後會有末日審判,基本上就是好人上天堂、壞人下地獄的意思。

這裡的“信使”,既可以理解成“先知”,也可以理解成“天使”的意思。但三個宗教都認為有墮落的天使,此所以靈界的事情要小心。所以瞭解上帝旨意最保險的辦法,是透過先知所寫的聖書,包括聖經和可蘭經。基本上,猶太人的希伯來聖經三個宗教都接受。基督教再加上了新約,講耶穌的事情。回教也接受新約關於耶穌的一些教導。但回教的可蘭經,前兩者都不接受。而回教反過來又說,前面的聖書已經受了人的扭曲,所以可蘭經最可靠。

不管怎麼說,三個宗教教義的核心不同點在於對救世主的認知。基本上可以說,回教沒有救世主的概念。上帝差派先知宣佈了祂賞善罰惡的旨意以後,就看人自己做得如何了。猶太教和基督教都相信,上帝如果沒有派一位救世主來做點特別的事情的話,人光靠自己沒有辦法滿足上帝完全聖潔公義的標準。而猶太教和基督教的差別就在於,基督教認為耶穌就是這位救世主,而猶太教則不這麼認為,所以還在等候上帝差派一位救世主下來。

基本概念理了一下以後,下面簡略說說為什麼一神論是合理的。這基本上就是所謂關於上帝存在的證明之類的。

不過,在談論上帝存在的證明之前,先要澄清一些關於“證明”、“證據”、“神蹟”等概念的基本誤區。“把你的神拿給我看看”可以供你們參考。

澄清了基本的思維誤區以後,你們可以參考一些關於基督教證據方面的常見書籍,如《遊子吟》(里程著)、《我為什麼不是基督徒》(范學德著)、《鐵證待判》(麥道衛著)等等。這裡只簡單談一下傳統宗教哲學方面的論述。在這方面,三個宗教都有相通之處。論證基本上從自然、人類及社會、以及超自然三個方面入手。

在自然方面,有所謂的宇宙論論證和設計論論證。宇宙論論證比較是從因果律方面入手,基本意思是凡事都有原因;但原因不可能無限回溯下去;所以最後那個不能回溯的第一因就是上帝。這裡我們馬上看到和佛教的高下之分:佛教好像也在講因果,但最後講成了一鍋粥;而一神論的邏輯思路從頭到尾都保持得很清楚。

舉個簡單例子。我們常聽見說“沒有X就沒有Y”之類的說法。但沒有清楚的邏輯思辨的時候,我們或者就很隨便地在某個環節停下來,或者就無限地回溯下去。前者就是把中間的某個環節當成了終極,結果就是偶像崇拜;而後者就是無神論。但無神論愚昧的地方就在於,它在說“可以無限回溯下去”的時候,一方面似乎否認有終極的存在(所以可以一直回溯下去),另一方面又用到無限自然、無限宇宙之類的概念,而這實際上就是它的終極。

再具體點。比如說“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吧。這好像在回溯新中國產生的原因時,回溯到了共產黨。就算這是對的吧,所以我們應該感謝共產黨。沒問題。問題是,我們是否就應該在這裡停止回溯呢?如果是,那麼共產黨就相當於我的神,而不必問共產黨產生的原因了(“第一因”的基本意思就是不能問祂產生的原因,因為這與定義矛盾)。但我們都知道,沒有馬克思主義就沒有共產黨。所以共產黨不是第一因,而如果我們應該為新中國感謝共產黨的話,就更應該感謝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了。或者說,我們應該說的是,沒有馬克思主義就沒有新中國。但對馬克思主義我們可以同樣問這個終極的問題:馬克思主義是自有永有(永恆)的呢,還是應該再回溯一下它的原因?當然我們就發現,沒有黑格爾的辯證法和馬克思的猶太人背景,就沒有馬克思主義;再退一步,沒有基督教就沒有黑格爾的辯證法;沒有一神論就沒有基督教和猶太教;沒有獨一的神就沒有一神論。所以從最終極上來說,我們應該說,沒有獨一的神就沒有新中國。如果沒有這個基本前提,只說“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那就是把共產黨當神,是偶像崇拜了;但如果有了這個基本前提,說“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就不一定有問題了。所以你們看清楚了沒有,基督徒不反對共產黨,只反對把它當神來崇拜,一天到晚歌功頌德。

我想你們也明白,因為我們之前的一些爭論,所以我在談論這條論證的時候多說了兩句,以保證我們清楚地邏輯思維能力。下面的一些論證就會說得簡單些了。

設計論的意思基本上就是從自然的奇妙看見背後的智慧。“大自然的智慧”這樣的詞我們其實可能都常聽見或使用,但仔細思考一下以後就會發現,智慧其實以位格(“位格”這個詞不好理解的話,可以姑且暫時用“人格”來理解)為前提。無神論者或說這是擬人化。但這又是概念混淆。比如石頭沒有位格,所以我們如果說“石頭說話”或“石頭的智慧”,我們是在把石頭擬人化。換句話說,我們把石頭擬人化,是因為石頭本來沒有智慧,我們卻說它有智慧。但我們說“大自然的智慧”時,是因為大自然本來沒有智慧嗎?如果大自然沒有智慧,科學家就無事可做了,因為科學家的任務就是發現大自然的智慧,即科學規律。所以其實科學以上帝存在為前提。而我們的日常生活其實也都以上帝存在為前提,只是差一層窗戶紙沒有捅破而已。

人類及其社會方面,主要有所謂的本體論論證、道德論論證、歷史—社會—人類學的論證等等。思路基本上是從人的思維能力、道德能力、以及社會性、宗教性等方面闡述普世性及其超驗(超越經驗的意思)前提入手。再笨的人都有基本的思維能力(人不是機器人);人都有是非之心(與中國的儒家思想相通);以及人性其他方面的思考,如果我們思考得夠深入的話(所謂終極關懷),都導致對上帝的認識。

費爾巴哈的無神論其實是基督教的人性論加上一個低級邏輯錯誤的結果。我前面說沒有基督教就沒有馬克思主義,但只舉證了辯證法,你們可能還以為我疏忽,現在你們應該知道我說的是很準確的了吧。我原來就說過,馬克思主義好的東西都與基督教有很大關係,不好的東西核心就是無神論(或唯物論)。但如果我們把馬克思主義當成終極來看,就無法分辨其好歹了。

最後一類論證是從超自然方面來說的。基督教基本上會談論兩方面的證據,一是耶穌的道成肉身,一是耶穌的死裡復活。這些都留到第三個問題時我再細談。

三、基督教福音的基本信息

“福音”就是好消息的意思。基督徒之所以稱他們所信仰的內容為福音,就是因為他們認為這是一個好消息。好消息當然願意與人分享,這就是傳福音的意思。比如我聽說那個商店的東西在打折了,就趕緊拉我的朋友去,這就是把好消息向朋友分享的意思。所以當基督徒真的信了的時候,自然就會傳福音,因為真信的意思就是相信這真的是好東西。所以傳福音不是一種宗教義務,好像佛教的修行積德或掙表現,而是真實信仰的自然流露。

那麼這個好消息究竟是什麼呢?為什麼稱它為好消息呢?在馬利亞受聖靈感孕的時候,天使告訴馬利亞的丈夫約瑟,要出生的救主的名字要叫做“耶穌”,因為“祂要把祂的百姓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耶穌”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上主是拯救”,而拯救的就是從罪惡中拯救出來。所以基督教的信息包含兩個基本要素:耶穌是救世主,要救的是罪人。所以不太願意承認自己是罪人的,也就不太可能真正的信耶穌。而且這個不信,並不是出於什麼理智上的原因,而是實際生活的原因。

這裡“罪人”的意思不完全是性惡論的意思(雖然中國古代也有性惡論的說法);當然我們也不贊同人之初性本善。嚴格來說,基督教相信的是人是善惡的混合體,因為首先,人在被造之初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所以從這個本初的意義上來說,人性本善;但其次,基督教相信自從人類的始祖亞當夏娃犯罪墮落以後,後世之人的人性都因此帶上了污點,所以從這個墮落的意義上來說,人性有惡。所以現在的每個人都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而耶穌就是來拯救那些承認自己裡面有罪的人。

耶穌怎麼拯救呢?基本上還是分兩步。第一步是祂自己單獨做的事情,包括祂的被釘十字架和從死裡復活;第二步是祂差派下來祂的聖靈,住在那些蒙揀選的人心裡,使那些人獲得一種新的生命,因此就會相信耶穌,也效法耶穌,過一個聖潔的生活。下面稍微詳細一點說說這兩步。

首先,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是為了代替人接受罪的懲罰。按照基督教的理解,罪必須得到懲罰,才能滿足公義的要求。而人犯罪得罪的是至高神,因此受到的懲罰就只能是死,而且是在地獄裡的永死。耶穌來,就是代替那些不想死、或怕死的人。要替人贖罪,代替的人必須是無罪的,所以世上的人沒有一個滿足要求。其次,贖罪的人必須有無限的價值,才能使他的救贖可以分享給很多人,而世上的人最多一命抵一命,所以也不能滿足要求。所以基督教相信,如果有一位救世主的話,祂必須滿足的兩個條件是:祂既是完全的人,也是完全的神。基督徒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就滿足了這兩個條件。

但如果耶穌只是死了的話,那麼他的贖罪還是沒有實際意義,因為所有相信他的人還是一樣會死去,而「死」在基督教的觀念裡,本身就是罪人的咒詛。所以聖經明確說,如果耶穌只是死了,那麼基督徒就是比世人更可憐。因為我們似乎追求一些好的、良善的東西,但這些並沒有實際的意義,做好人與做壞人的結局都一樣,那還不如尋歡作樂、不管什麼仁義道德好,因為良心值多少錢一斤呢?滿嘴的仁義道德不過是自欺欺人,按魯迅的話說,不過是吃人;按一般人的觀念,不過是犯傻;按進化論的觀點,自私有什麼不對呢?按現在的社會潮流,為什麼不貪腐呢?所以信耶穌卻不相信祂復活,不過是自欺欺人而已。

但耶穌復活是有歷史事實根據的。簡單點說,基本上,這不是一般神話傳說意義上的復活,而是有翔實的歷史資料佐證,也有嚴格的思維論證(清除唯物主義或自然主義的偏見)。從思想上來說,如果堅持唯物主義,當然不可能接受死人復活的事實;從歷史證據上來說,也一樣是從證據推演事件,沒有可能再重做一次給人看。這就像一般的庭審:沒有一個法官會要求把事件重演一遍才能做出判決,都是根據事情發生後留下來的證據作判斷。

證據基本上包括三類:埋葬耶穌的墳墓空了、關於耶穌死後顯現的記載、以及耶穌門徒的生命轉變。細節就不在這裡重複了。簡單點的我以後有機會再說說,複雜點的你們可以看看麥道衛的《鐵證待判》。

但是信耶穌並不只是理智上的認同,即使是認同死人復活這樣看起來很難接受的事實。基督徒相信,救恩從本質上來說是恩典,是上帝白白賜給人的禮物,這不僅包括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與復活,也包括耶穌差派下來聖靈,在祂所揀選的人身上做重生的工作。“重生”的意思簡單講就是“再生一次”,但不是回到母腹裡,而是聖靈在人心裡做工,改變一個人的思想、意志、情感,以至於這個人可以真正的相信。關於重生的說法,聖經的《約翰福音》第三章記載有耶穌親自的教導。

因為重生的概念,所以基督教相信,信耶穌並不單純只是道德行為的改善,而是一種上帝超自然的作為。那一個人怎麼知道自己被聖靈重生了,或者說,真正信了呢?還是一樣,基本上是從證據來看。這主要表現在對罪的認識和對耶穌的信靠兩方面。沒有重生的人也可能承認自己有不好的地方(人無完人),甚至相信耶穌是個好人,效法耶穌的榜樣是道德高尚的表現;但真正重生的人不只是承認自己不完美,而是承認自己一無是處,一切良善、力量、福樂的來源都是耶穌、都是神,從而不再倚靠自己的聰明、能力、道德表現,而是單單依靠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功勞。這不是說人不再使用自己的能力做好行為,而是把這一切都歸功於上帝、歸功於耶穌。

同樣因為重生的觀念,基督教相信,信仰是不可能勉強的,不論是外在行政手段的強迫,還是一般礙於情面的壓力,在這些情況下的信,都不是真信。我的確有時候有點擔心你們會礙於情面而信。這主要是因為你們在我這裡的時候,好像就比較信,但一回到家就不同了,甚至還給我壓力要我放棄信仰。這好像就是一種入鄉隨俗的習慣而已,那當然就不是真信。因為話說到最後,如果上帝真的是基督徒所相信的那樣的話,那祂就是普天下之人的上帝,就不可能隨著風俗的改變而改變。信仰的表達形式可能各地不同,但信仰的內容不可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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