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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在光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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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20: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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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新耶路撒冷我一定要进入(153156180)  09:16:29


       行在光明中



「可是,天父上帝啊!既是主耶稣上十字架让我们能罪得赦免进到永生的国度,那么为什么还说若不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我们里面就没有生命呢?」
      
       当我们信主以后,无法 马上不再犯罪,因主耶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参考约翰福音十四章6节),当我们吃了主的肉、喝了主的血,即读真理的话语,得以披上神的能力,照着真理而行时,我们就可以不再犯罪。当我们行在光明中时,主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参考约翰一书一章6、7节)。如同使徒行传三章19节所说的「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一样,我们也要真心回转,不再犯罪。因此在马太福音七章21节才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从这一天开始,我的生命有了更新。我认真地读神的话语、听神的话语。为了离弃我所发现的一切罪而祷 告、禁食及通宵祷告。神看到我这样的心志,就赐予我力量,使我得以活在神的真理之中。我体验到日日更新的生命,在喜乐中渡过每一天。「我的爱,主的十字架。大能的十字架,充满着神的恩典及智慧。我的生命,主的十字架。宝血的十字架,显明主耶稣的爱及苦难。我的喜乐,主的十字架,奥秘的十字架,埋藏着我的罪恶与过犯。主的十字架!」

三、永活的神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马太福音七章21节)「念这书上预言的和那些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日期近了。」(启示录一章3节)因我研读、倾听,又奉主名祷告,所以才能明白神的话语。因为明白信主耶稣就能得救,且拥有天国的盼望,更进一步领悟到神的爱比天还高,比海还深,是无法测度的。我成为接待耶稣基督的人,即信祂名的人。我得着神儿女的权柄,是由神生的人了(参考约翰福音一章 12~13节)。永活的神并未撇弃我,叫我任意在世上飘荡,反而引导、保守我,成为属神的人,不再犯罪(参考约翰一书三章9节),使那恶者无法加害于我(约翰一书五章18节)。




        ----李载禄牧师《十字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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