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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默想《约翰福音》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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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灵生命的获得(约3:3、5) 本段经文的主题,当然是“重生”——“属灵生命的获得”。“重生”也是《约翰福音》的主题之一,这个字的希腊文anothen同时具有两个意思A——从上面,from above,B——再度、重新,again,afresh,anew。“重生”是生命本质的全然更新——从上面而来,是从神而来,是“重生”的源头;再度或重新,代表除(旧礼仪)迎新(生命)——都是生命本质问题,都与约翰所强调的“真理”、“真”/aletheia密切相关——“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吕振中翻译为“有恩典,有真实”。约翰所说的真理,不是无生命气息之逻辑的、命题的、理论的真理,而是有位格的、有生命的、具体而本真的真理。 《约翰福音》是非常看重“本质”的,如耶稣对拿但业的评价:“这是个真以色利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如“变水为酒”是本质的更新,“洁净圣殿”是本质的更新,还有,当耶稣面对因神迹而信他名的人,并不信任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知道人心里所存的”。人是看外貌(现象),神是看内心(本质)。进而言之,整本新约圣经都强调信仰的本质,像“因信称义”与“因行为称义”的对比,也是对信仰本质的凸现。神所憎恶的,是徒有其表的信仰、假冒虚伪的敬虔。因而,“重生”是从神而来的、生命本质的更新,这是出于神的恩典,不是人靠着自己的努力或根据人的地位、知识、背景获得的。只有神能从根本上更新人的生命,全因为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赎。 属灵生命的认识(约3:3、10-13) 由“重生”的主题,约翰的记述还把我们引向“属灵生命的认识”的话题。有关属灵真理的认识论问题,是《约翰福音》的见证重点、信息重点之一,像第三章里面的3:10-13,和3:31-34,都涉及到“从天上来的”,才能知道“天上的事”(以及“地上的事”),并和圣灵论关联。耶稣与尼哥底母的对话,是生命之主向一个尚未经历“重生”的人讲述“重生之道”。耶稣虽然讲了,尼哥底母却不明白。原因在一开始就被耶稣点明:“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章3节和5节两次谈到“重生”,当然是一种强调,但是,“见神的国”和“进神的国”亦显明一种递进的、逐步深入的层次关系。“神的国”当然可以解释为神的统治、神的主权,但是,就耶稣与尼哥底母的对话来看,讨论的重点不在于神的主权,而在于有关“重生”的真理,而“重生”的真理也是“神的国”的真理。尼哥底母面对耶稣,不能明白他的教导,是因为他还没有“重生”,所以他虽然很虚心,很想明白耶稣的教导,却不能够,他不是“不愿”明白耶稣的话,而是“不能”明白耶稣的话,为什么呢?因为,“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这里的“见”是认识、理解、明白的意思,是对属灵真理的认识。人若要认识、明白属灵真理如“重生之道”,必须先经过“重生”才可以;认识“重生”的人,必须是经历了“重生”的人!这等人不是从血气、情欲或人意生的,而是从神生的。 属灵生命的身份(约3:5) 从“重生”的主题,还引向“属灵生命的身份”的话题。这个就是耶稣第二次讲“重生”,采用“进神的国”来表达的新焦点,意即不经过“重生”,就不能成为“神的国”的子民。就好比不经历“重生”,就拿不到“神的国”的国籍一样。要想拿到上帝之国(非人间之国)的“国籍”,必须经历真实的、本质的、由内而外的生命更新,必须重建人与神之间真切而畅通的关系。然而,仅仅在外表上、形式上、仪式上拼命下工夫,就像法利赛人那样,把律法“细化”到苛刻、不近人情的地步,把人的生活行为条分缕析并套上层层枷锁,这类人为的努力到头来是徒劳的。生命的本质不改变,光是靠行为,只能是一场空。 “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耶稣最痛心的是,以色列人本是神的选民,本来要为神在万民面前作见证、将万民带向神的,犹太教信仰却渐渐发展到阻碍人走向神、阻挡人经历“重生”的恩典、徒有其表的宗教形式主义的境地。由堕落人性而来的行为,不能把人带到神面前,不能达到“神的义”的标准,也不符合进入“神的国”的“国籍”要求。属灵生命的身份、人神关系的恢复、神国“国籍”的获得,不是出于人自己,而是“从上面”——从神而来;从“再度”经历“生产”而来——即“重生”。 属灵生命的奥秘(约3:6-8) 由“重生”的主题,耶稣也描述了“属灵生命的奥秘”层面。“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我们特别要注意的是,耶稣并没有把现实和神的超然工作截然划分为两个层次,耶稣之所以能够信手拈来地运用自然界和日常生活中的比喻来讲解神的真理和奥秘,是因为他有一个开放而丰富的“现实观”——人们往往囿于自己的理性或经验,把“现实”和“天国”截然划分,好像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联系或交叉似的,事实绝非如此。耶稣的比喻把我们“引向现实”,而不是让我们“脱离现实”或“逃避现实”,福音书的“现实观”,是向神的超然恩典、奥秘大能完全敞开的“现实观”,圣灵使人“重生”,一如风的响声,虽然不知从哪来、向哪去,但圣灵的工作和风的吹拂一样,是现实的,是真实的,就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属灵生命的奥秘”——“奥秘”是“现实”的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不是“现实”的反面(或“反题”/antithesis)。这是圣经的“现实观”。 顺便提一句,优秀的圣经电影,都是把神的奥秘、神迹等等纳入到统一完整的“现实主义”风格的呈现中,而非在电影中呈现截然两分的“现实”和“超现实”层次,如《马太福音》(帕索里尼)、《拿撒勒的耶稣》(泽菲雷利)等。福音书的现实主义,和福音电影的现实主义,应当是连续的,不应当是断裂的。 属灵生命的见证(约3:10-13) 当尼哥底母对耶稣的话愈加困惑时,耶稣却进一步展开到“属灵生命的见证”的话题。“……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就像我们在前面讲过的,“重生”不仅涉及到获得神国“国籍”的问题,而且首先是对“神的国”的认识问题,是属灵真理的认识论问题。将属灵真理的认识问题,换一个角度来看,就是属灵生命的见证问题,即,谁有资格见证属灵生命的奥秘? 读者都会注意到,在这部分的谈话中,耶稣不再用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单数来说话,而是用复数的“我们”、“你们”。这里的信息很丰富:一是回顾耶稣前面对尼哥底母讲的,“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若想认识属灵真理,必须经历“重生”,必须在“神的国”中,“重生”之人,也就是进入“神的国”的人,才能领受属灵真理的启示。耶稣说的“我们”,就是“知道”自己所说的,也“见过”自己所见证的,换句话说——“我们”都在神的国中,因而“我们”能够把所知道的、所见过的,向人说出来、见证出来。 这里的“我们”具体指谁?这就要谈及第二点,见证的群体性。耶稣先是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就已经由个体转向了群体——“以色列人”,以尼哥底母为代表的以色列人不明白“重生”之道。 反过来看,“我们”的内涵是极为宽广的。“对约翰福音来说,天父上帝、旧约圣经、施洗的约翰、耶稣自己、圣灵和门徒所作的见证都是完全一致的。”(钟志邦《约翰福音注释》第193页)“我们”所说的,所见证的,乃是一个群体的见证,跨越时空,跨越创造界和受造界,从神(三位一体)到人(先知和使徒),很显然,这个见证群体,从神到人都在神的国度之中;就其中的人而言,都必须是经历“重生”的人。与这个见证的群体形成对比的,是不领受见证的另一个群体,在这里指的是以尼哥底母为代表的犹太人以及古往今来所有不接受耶稣的人,他们之所以不接受前一群体的见证,是因为没有“重生”,不在“神的国”中,既没有“见过”,也不“知道”上帝国度的真理。 属灵生命的范围(约3:15) 究竟怎样才能经历“重生”呢?或者说在哪里才能得着呢?这就涉及“属灵生命的范围”。从神的主权的角度,我们知道,神乃是藉着他的道使我们“重生”;从人的本分的角度,《约翰福音》强调的是“信”——“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这句话的原文本来有“在他内”,如思高本的翻译是“使凡信的人,在他内得永生”。“信”,是对神的恩典的接受,只是一定要在基督耶稣里接受,“在他内”得到永生,“在他内”呼叫神为“阿爸,父!” “在他(耶稣)内”到底是什么意思?似乎有点抽象和不知所云,却是圣经最重要的启示。“在他内”,就是在耶稣基督的位格、话语、行为的范围之内,在耶稣基督作为圣子的三一上帝的范围之内,在耶稣基督作为“道路、真理、生命”的范围之内,在为耶稣作见证的圣经全本真理的范围之内,在神的永生之道的范围之内,同时也是在上帝的国度之内……,经“重生”,得“永生”。 小结 如上所述,耶稣、福音书、圣经话语,都极其看重信仰的实质、本质,揭开外表的伪装、粉饰,直指人心。耶稣的教导,是一种“去除遮蔽”(off-cover/removing cover)的教导,耶稣的工作,既拆解堕落人性建构出的层层伪善虚幻包装,又将神的本相、人的本相和神真理的本来面目示人。对“重生”之人来说,耶稣的言与行,在在都是神的启示,清除人头脑中的精神锈斑,还信仰以本真的原貌;对未经“重生”的人来说,他们无法明白上帝之国的奥秘,只能带着靠自身难以驱除的谬误与偏见,抵挡上帝和真理。所以,关键在于人是否经历“重生”,是否“在他(耶稣)内”重生,只有信耶稣的人,只有在耶稣里的人,才能见神的国,进神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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