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 发表于 2016-2-27 10:26:55

张凯律师美国三一神学院的演讲稿《中国教会维权的困境与行动》

                        张凯律师美国三一神学院的演讲稿《中国教会维权的困境与行动》



                                              来源:张凯律师 微信   



                                       




                                                   教会维权的困境与行动




               -----张凯律师于美国三一神学院的演讲稿      




             很荣幸今天可以在美国三一神学院有一个分享。




            我现在在美国普渡大学访学,访学期间我受邀在几所不同大学,做过不同主题的演讲。今天非常特别,这是我第一次到神学院分享,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亲切,因为我可以称呼你们为弟兄姊妹。在其他学校的讲座对我的介绍,常常是我曾经办过哪些知名案件,曾经被哪些媒体报道过,被哪些名人接见过。但我觉得这些都不重要,对我而言,生命中最重要的身份就是:“我是一个基督徒”,这不仅仅是一种身份,这更是一种生命的态度和价值。正如保罗在腓立比书中说的: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   




               我们知道,世界上最早的大学只有三个专业,神学、法学、医学。当一个人灵魂有问题的时候,找神学,一个人行为有问题的时候找法学,一个人身体有问题的时候找医学。这三个专业也就足够了。         




               今天是以一个律师的身份来给神学院分享,如果我的分享与牧师分享的不太一样,甚至与你们的神学观点相背离,出现这样的情况,一定以牧师说的为准。圣经里,律师一讲话,总会被主耶稣批评。所以,大家也不要对我讲的内容太认真。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梦想成为一个律师,因为我当时看了一个电影,名字已经忘了,但那个律师太酷了,我深深的着迷。我渴望有一天我也可以在法庭上可以保护我的当事人。但是,家里人几乎没有人相信我会成为一个律师,因为他们认为是个拙口笨舌的人。我们记得上帝在让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摩西也说自己是个拙口笨舌的人。上帝对摩西说:“谁造的人的口呢?谁使人口哑、耳聋、目明、眼瞎呢,岂不是我耶和华吗?现在去吧,我必赐你口才,指教你该说的话”。   


               同样神奇的事也发生在我身上,我这个笨口拙舌的人,一到法庭上就如同陷入爱河一样,变得热血沸腾,当然,陷入爱河的人往往思维混乱。而我在法庭上却思维敏捷,就有了口才。我自己也不能解释这是为什么?   


               同样,在我小的时候,更没有人会相信我会成为一个人权律师。因为我一直胆子非常小,小时候受了欺负,一直是妹妹保护我。这样的性格怎么可能成为人权律师呢?我们知道人权律师在中国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职业。然而,这就是上帝的作为,圣经里说:神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强壮的羞愧。      


                  2003年我开始做律师,同一年我成为了基督徒。有人告诉我相当好律师大概不能成为好的基督徒,好的基督徒不会是一个好律师。因为很多人看来,在中国做律师必须要做一些不好的事。


               法学家伯尔曼有句名言:没有信仰的法律将沦为疆条,没有法律的信仰将沦为狂信。我既想做一个好的基督徒,又想当一个好的律师,似乎也是有希望的。两年以后,我发现,中国的家庭教会有大量法律的需要。有些牧师常常因为办教会,被罚款、拘留、劳教、判刑。这让我找到了二者兼得的好机会。我发现,我既可以是一个基督徒,又可以做一个好律师。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帮助教会维权。当然,在当时,敢作这样事的人非常少。但我却非常兴奋。因为我知道,帮助教会,实际是我自己受到的帮助最大。因为我得到了无数在监狱里的牧师的鼓励、支持、和祷告,他们的见证感动着我。圣经里说:“我们既有这许多的见证人,如同云彩围着我们,就当放下各样的重担,脱去容易缠累我们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摆在我们前头的路程。”         




             我想先介绍一下,教会面对政府逼迫的普遍方法一


             教会面对逼迫常用的方法


               1、逃跑。逃跑似乎是可以找到圣经依据的。因为在圣经里耶稣有过逃跑的经历,但圣经里说要成为山上的城,总是逃跑似乎也很难成为好的见证。但这却是是很多教会常常不得不用的方法。
      
                2、忍耐。很多牧师一次次被抓,就一次次忍耐。当然,我也深深感到在帮助教会的过程中,我自己受到的帮助是最大的,因为我总能遇到很多爱主的弟兄,他们甚至在监狱都做了美好的见证。我曾在看守所里遇到一个弟兄,他说:这里好的无比,这里的人是最需要福音的人,耶稣就是在罪人的地方传福音。每当这时,我都受了很大鼓励。


                3、找关系。并不是每个教会都那么坚强,也有很多的教会,人被抓了,牧师或者教会里有一些地位的人,就找关系疏通,甚至行贿。圣经里说:贿赂能败坏人的慧心。这样的做法,当时看起来可以起作用,但给教会带来更的伤害。一旦警察在这里能得到好处,过一段时间还会抓人。


                4、不合作。现在我所在的北京守望教会,实际就是用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来对抗宗教逼迫的。


                5、实际上,往往前面的方法都用过后,教会才会去找律师。所以找到律师的往往都是走投无路的。我曾经帮助过一个教会,他们教会非常保守,有人人把家庭教会称为地下教会,而这个教会也确实在地下。进入他们教会需要从一个人家进去,从后门出去,下楼,进入地下室。然而,即使这么隐蔽,他们经常被当地警察骚扰,轻则罚款,重则劳教。有一个弟兄,十年里三次劳教,有七年是在劳教所里过的。最后他们实在忍无可忍了,才决定找律师。很多教会没有对是否应该找律师有过平等的讨论。甚至有人去找律师都会被认为是不属灵。


                我想中国教会对待法律或律师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拒绝法律服务、第二个阶段是接受法律服务。现在中国教会正在从第一阶段走向第二阶段。我认为一个成熟的教会应该进入第三阶段,就是购买法律服务。因为只有主动购买法律服务而不是祈求律师援助,才代表你是成熟的,你才可以选择好的服务。但现在教会远远没有意识到这点。




                二、教会维权的困难


                   (一)教会的准备不足


                      1、神学理论的准备不足


                     事实上,教会维权遇到的第一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神学问题。这就需要各位神学生做更多的研究。中国教会对待维权一直有争议。有人同意,有人反对。并且似乎都有圣经依据。


                     反对的人认为:


                      1、罗马书里说: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


                     2、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


                      3    背起自己十字架,与耶稣同受苦


                     4、干预政治。


                        5作用不大,多数败诉


                     认可教会维权的观点主要是:


                        1保罗上诉


                         2符合人类普遍规则。


                     这样的分歧在教会内一直存在,很多时候,教会受到逼迫大家才开始这样的争论。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很显然不是律师可以做到的,这个神学的梳理,需要我们神学院对此更多的研究。




                        2、组织结构的准备不足


                         我走过很多的教会,全国的省市我几乎走遍了,包括新疆、西藏的教会。中国的教会普遍缺乏成熟的组织结构,很多教会是家长制,一旦牧师被抓,整个教会就没有一个可以负责的人。有时候牧师被抓后,只有他们的家人和我们联系,非常孤单。教会不知道去哪里了?为信仰受逼迫,与其他刑事案件不一样,它不是一个家庭的事,而是整个教会的事。教会应该有处理这样问题的准备。


                        3、财力的准备不足


                         现在的教会维权的模式是律师援助,教会奉献,有时还有些其他方面的援助。做教会维权的律师风险高,收益少,我认识一些律师开始热情很高,后来就放弃了。教会有时候来差旅费都无法支付。这样导致教会维权很难持续。教会对灾区、弱势群体的捐助都很热心,但对教会维权,很少愿意拿出钱来支持。




                     (二)现实的不利


                        1、立法对教会的不利中国的宗教立法是在宪法的指导下有严重政治意识形态的立法,它不是宗教自由法,而是宗教管制法。而我们的宪法本身就存在严重问题。   




            如宪法规定: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这样的法律条文就算是不懂法律的人也可以看出问题。比如什么是正常的?法律语言要求准确,这很显然不是一种法律语言。还比如:在表述上它说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多数国家的立法表达是宗教自由,而宗教自由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活动自由。这样在执法的时候就有警察说,你可以信,在家信。但不能出来礼拜。很显然这样的解释与现代文明下的宗教自由想背离


            2、三类教会的处境


               用杨凤岗老师对宗教群体的三色理论划分,一、合法的红色,比如三自教会。二、非法的黑色,2000年前后,中共出台了两个文件,大概定了15个宗教团体是邪教,而这些邪教里有几个都和基督教有关系,第三是介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比如家庭教会。这种政教关系实质是背离政教分离原则的,现代社会已经普遍认为:一个政府是没有权力界定一个教会的信仰的。警察既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去鉴定一个教会的教义。这样做必然也就把很多信仰纯正的教会也一起打压了。像家庭教会,这种处于灰色地带的信仰团体就很尴尬。一方面根据中国的宗教事务条例,“家庭教会”就不合法,但是另一些一些文件却确认了“家庭聚会”的合法性。实际上,无论是教会还是聚会,从权利救济的角度来说,没有本质区别。我们的维权主要法律依据第一是国际条约和宣言,第二关于中国公布的认为家庭聚会不需要登记的文件。第三还有领导看法,有人说中国最大的法就是领导看法。关于家庭聚会的合法性,国家宗教局局长叶小文局长多次在答记者问里说:家庭聚会是合法的,不需要登记的。我们也就把他说的内容打印出来,交给执法部门。




                3、司法的不利


               现实中,教会问题被一些超法律职能部门管理,比如公安局的国保、610办公室。这些部门都是超越法律的部门,这些部门违法很难被追责这也是教会维权的困难。


               三、教会维权的价值和意义


               讲了这么多困难,似乎我们总是输,似乎律师意义和价值不大。但实际不是这样。我现在讲讲教会维权的价值和成功的地方。


               1、这是个传福音的好方法,法庭可以是布道场。我曾帮助过的一个教会,公安局认定他们是邪教,但他们不服气。说我们可以为主受苦,也可以坐监狱。但不能认定我们是邪教,所以他们就要和官方打官司。最后这个案件真的就开庭了,因为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要求他们以证人的身份出庭。很多信徒走几十里山路到法庭,就是为了出庭做证。法庭上,这些人出庭做见证,有的写证词,讲自己信耶稣以后生命的改变。以前酗酒的、赌博的如何改掉了坏习惯。法官也从来没听过这些信息。


                   正如圣经里说的:“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平时你找一个法官、公安和他讲讲福音,几乎不可能。但在法庭上,他必须听。   


                   甚至有些时候确实是他们对教会的误解,法庭就是一个解释的场所。我曾经办理的一个案件,警察就是不理解为什么他们教会有那么多奉献款。而我们在法庭上也就解释教会传统和圣经里玛拉基书的记载。


               2、我们有很多成功的案例


               很多案件,我们起诉到法院,法院不受理。这样我们就会告法官渎职。这样法官就会找公安,明明是公安办的事,把麻烦惹到法院这里。这样公安有时候就会找我们和解。也有时候法院主持,私下和解。甚至有些时候公安还会给教会赔一些钱。这些小小的胜利鼓励了很多的教会。   


                去年我们在内蒙办理的一个案件,到了二审,法官就主动和我们说:信仰自由,公安不应该抓,我们给你做工作让他们放人。你们就别告了。我听说还有公安局局长,家里人生病了。把牧师接过去为家人祷告,甚至有些法官和我讨论圣经的问题。




               3、为教会以后的平安做了准备


               很多时候,诉讼当时没有任何效果,法院也不理我们。反正是不立案。但是,我们会用各种方法,把公安违法的事情公开。比如向上级机关复议,向人大、纪委、检察院投诉。有时候我们投诉信要写几百封,争取让当地领导每人一封信,并且督促他解决,并且寄很多次。我曾经有个助理每天的工作就是寄信。很多人觉得中国没用,但实际上,中国的制度是外面看起来很统一,而内部斗争非常激烈的。我们告公安局局长,副局长会私下里给我们写信,告诉我们这个人还干过什么?这人情妇在哪里?基本这么折腾过后,公安局的下次对教会的执法就会小心很多。一个地方就会平安好几年。过几年可能公安局长换了,我们就又需要和他们折腾一次了。有些教会打一次官司,取得了成功,上了瘾,还想多打几次,因为他们实在被欺负了太多年。我只能告诉他们,大概要等几年了。


                感谢大家今天听我的分享,我是一个做实物的人,研究的更多的是对策,方法。我无法确定我的神学立场是否有偏差。


                我也鼓励大家到中国去,这是一个苦难深重的民族。这是一个需要悔改的民族,这更是一个需要上帝救赎的民族。我相信,在严重的雾霾之下,上帝依然没有放弃中国。他爱中国人,就像上帝爱我们一样。谢谢


                         --         张凯          美国普渡大学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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