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不登记?| 面对新《宗教事务条例》
我们为何不登记?| 面对新《宗教事务条例》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公布后,立即引起中国的家庭教会的关注。衡阳教会基督徒聚会处的全体同工也在一同认真看完新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内容后,在多次同心祷告与数次交通后,达成一致的决定:
面对国家新的《宗教事务条例》,衡阳教会基督徒聚会处的态度与做法是:不登记
在我们教会的讲台上,已多次向会众讲述了我们教会不登记的立场与原因。但还是常会有教会弟兄姐妹因在聚会中没听清楚,或因自己还没完全了解,还是常会来问教会同工:“我们教会为什么不去政府部门登记?合法登记不就对我们教会更有保障了吗?”所以教会同工觉得,有必要给教会全体信徒有一个正式的文字书面讲解,同时也算是给有关部门的一个书面解释回应。我们决定面对新的《宗教事务条例》时不登记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01-具体的冲突
在具体规定上,《条例》的若干条款与我们信仰的原则产生了冲突,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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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宗教教职人员经宗教团体认定,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可以从事宗教教务活动。…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不得以宗教教职人员的身份从事活动。 这条例是说:未取得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可的人员不得从事宗教活动。
但圣经明说: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就是祂用自己血所买来的。
(使徒行传 20:28 )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彼得前书 2:9 )
今天我们每个神的儿女能够服侍神,乃是因着神在创世之前的拣选,主耶稣的舍命与复活所成就的救恩,圣灵重生与引导的明证——这完全是这位三而一神的主权,这主权没有任何组织与部门可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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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条例》第五十八条中规定: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其监督管理……”
教会在地上是基督的身体,唯主耶稣基督才是教会的头,是教会的管理者。教会的奉献款并非是营利收入,乃是弟兄姐妹被神的爱感动,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或更多拿出来,献给上帝的,教会是代为管理,而其所有权与支配权都属于上帝,祂以外的任何组织或力量都不能干涉。
-02-教会的本质决定
教会不是社会组织(虽然在形式上很像),不是民间宗教机构(虽然许多人这么说);在本质上,教会是永生神的家,是基督付上生命的代价所赎买出来的一群人,是圣灵所重生、联合的一群人。圣经中把教会比作是基督的新妇,意思是说:她唯一的头是基督;同时她全部的主权在于上帝,最关键的特征是有圣灵同在和运行在众人中间。
因此,假如有别的力量干涉进了教会中,影响了她的主权,那么这位“新妇”就仿佛是被玷污了一样,假如教会主动引进别的力量来干涉教会的主权,那么这位“新妇”就好像是成了一位出轨的妻子一样。这时,我们会说,教会犯了属灵的“淫乱”。而这个干涉的力量,有时来自政治,有时来自经济,有时来自属世的文化,有时又甚至来自某些影响力很大的教会领袖——凡是影响了神在教会中的地位的,都是我们不该接受的。
如果我们到有关部门登记,那就是承认了其对教会的监督管理权,无论他们是否真地行使这个权利,教会的纯洁是已经被玷污了——这也就是以上所说的错误情形。因此,我们不登记。
同时,我们也不愿用欺骗的手段去有关部门搞”假登记”,也就是只在形式上登记,走个过场,背地里却不守宗教条例。如果这样做,就是犯罪了,因为这是在欺骗,更是得罪神。考虑到我们国家是一个无神论思想主导的国家,如果让无神论者来监督管理教会,那么神的教会就必会成为无神论的加工场。因此,我们衡阳教会基督徒聚会处全体同工在神前祷告后共同决定:
1
衡阳教会基督徒聚会处将不进行宗教活动场所、临时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团体等项目的登记;
2
我们决不进行任何的暴力对抗和对政府的恶意诽谤,愿意接受符合圣经真理的任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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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愿意更多地来为我们的国家与政府祝福与代祷,求神早日怜悯拣选更多政府官员来相信接受祂!
金灯台团契分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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