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玛利和以撒的纷争
以实玛利和以撒的纷争以实玛利和以撒的纷争 【创21:8】孩子渐长,就断了奶。以撒断奶的日子,亚伯拉罕设摆丰盛的筵席。【创21:9】当时,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创21:10】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
一.神的命定
以撒和以实玛利出生之前,神对他们已有了命定。
对以实玛利的命定: 【创16:9】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她手下。”
【创16:10】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
【创16:11】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了你的苦情(“以实玛利”就是“ 神听见”的意思)。
【创16:12】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 【创17:20】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 【创21:13】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因为他是你所生的。”
对以撒的命定:
【创17:7】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 神。【创17:8】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 神。” 【创17:19】 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 【创21:12】 神对亚伯拉罕说:“.....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我们看到神用自己的主权,命定以撒和以实玛利不同的命运,但是也看到神与以撒同在,神与以实玛利同在! 我们人人都有神的命定,所以我们不但要认识神,也要认识自己。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自己! 神给我们什么,给到什么程度,我们就按神赐给的量,尽心尽力爱神爱人,是我们人生最满意的答卷!
二.以实玛利和以撒的纷争
以实玛利的出生,完全是亚伯拉罕和撒拉的自作主张,是不信任神的结果。但是神承担了亚伯拉罕和撒拉的错误,给以实玛利命定祝福。 这样,以实玛利完全知道自己的命定,自己的方向,就应该按着神的要求去做、去奋斗才是。 可是,我们在本文当中发现,以实玛利因丧失继承权而怀恨在心,在为以撒摆设的宴席中,戏笑以撒。这种戏笑,是‘蔑视和逼迫’在内的嘲笑、开玩笑、戏弄。所以,问题是严重的,对以撒的成长,产生严重的威胁。 撒拉当时看出问题的严重性,做出强烈的反应,‘就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使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承受产业。”’(创21:10) 赶出去------包含着‘离婚’的意识,既通过法律程序,把夏甲和以实玛利的权利与亚伯拉罕的关系,要断绝解除的意思。 只有这样,夏甲和以实玛利与亚伯拉罕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情况下,才能够保护以撒,不然,夏甲和以实玛利任何时候都能成为以撒的严重威胁。 三.夏甲和以实玛利的患难 撒拉的强烈反应,使亚伯拉罕感到担忧,不管怎么样,夏甲和以实玛利是自己的亲人。‘亚伯拉罕因他儿子的缘故很忧愁。’(创21:11) 这时,神允许亚伯拉罕接受撒拉的建议,‘ 神对亚伯拉罕说:“你不必为这童子和你的使女忧愁,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因为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至于使女的儿子,我也必使他的后裔成立一国,因为他是你所生的。”’(创21:12-13) 当亚伯拉罕按着神的命令,把夏甲和以实玛利赶逐的时候,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患难,‘亚伯拉罕清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走迷了路。皮袋的水用尽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树底下,自己走开约有一箭之远,相对而坐,说:“我不忍见孩子死!”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创21:14-16) ‘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见一口水井,便去将皮袋盛满了水,给童子喝。 神保佑童子,他就渐长,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创21:19-20) 我们能够看出,夏甲和以实玛利还有其它众多的困难,但我们知道,这种意外的患难,是罪的结果。我们相信,神的命定是美好的,神也必会按祂的旨意引导我们成为祂手中的工作! 所以,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神、认识自己,活的干干净净,力求按神引导的努力活,是多么地重要。 【腓4:8】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赞,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腓4:9】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见的,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赐平安的 神就必与你们同在。 我们应该远离恶,远离贪心是很重要的,因为神按每一个人的行为报应,‘他必按人所作的报应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报。’(伯34:11) 【赛3:11】恶人有祸了,他必遭灾难,因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报应。 【罗2:6】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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