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一定要和基督徒结婚吗?
基督徒一定要和基督徒结婚吗?「请问基督徒是不是一定要跟基督徒才能结婚呢?」
「作为一个基督徒的我们,应该如何向神祈求给我们一个讨神喜悦而又合神心意的伴侣呢?还有,应当如何向神得到确定,知道他就是神所赐的呢?」
虽然圣经没有说人长大了就必须踏上婚姻的道路,也没有说不结婚的就是过残缺的人生;圣经里,使徒保罗甚至说,不结婚的也非常好,能专心以神的事为念,但人类最早的一宗婚姻是神所设立的,神看婚姻为美好,咱们中国人也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婚姻的确是人生中的大事,它比过单身生活复杂得多,选择终身伴侣需要谨慎,否则就要一辈子抱憾终身了。
对信仰抱认真态度的基督徒们来说,当然愿意从圣经教导中寻求出婚姻的正确门路,在旧约圣经里,神对祂的选民(以色列)就有清楚的交待:不要和外邦人(也就是异国拜假神的人)结婚,结果以色列民却没有遵守神的吩咐,嫁娶了外邦人,随从他们的宗教风俗,拜祭假神,逐渐远离了真神!
今天我们活在新约时代,是否情形就不相同呢?新约里,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六章14节教导信徒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 虽然,这番教导不是单指婚姻方面,但却也包括婚姻在内。到底「同负一轭」的含义是什么呢?古时人们把轭放在两匹马或两头牛的肩膀上,让它们在共同耕田或拉车。因此,两头牛或两匹马必须都走相同方向,并且要有共同的步伐才能共同负一个重担,否则就不能工作了。
信和不信的既然在信仰和人生目标上有基本的不同,大家走的方向自然也就有所出入,要共负一轭几乎更是不可能的事。如果信主的一方任凭感情发展,故意要和对方相配,结果就会落入貌合神离的痛苦之中了。
一般来说,持守信仰的一方都会付上极大代价!虽然圣经没有禁止信和不信的不能交往,但信和不信的异性却不宜单独交往,避免落入感情的旋涡。如果自以为有把握带领对方信主,任凭自己先把感情栽进去,但结婚之后,对方始终坚持不信,自己就会落入两难之间,而更可悲的就是自己在不觉的当中,走上妥协的路,渐渐地也不上教会、不读经祷告了!如果不走妥协的路,两人又可能落得同床异梦,严重的话,还会可能导致婚姻破裂而各自分道扬镳了。
我鼓励未婚的基督徒在交男女朋友时不妨一开始就向对方表明自己的信仰立场,婚姻既然是一辈子的大事,如果是行在合神心意的当中当然是最理想的。以上提问的姐妹这么问:「如何向神求合祂心意的伴侣呢?」……姐妹提的问题已经把重点带出来了,就是把终身大事放在「合神心意、讨神喜悦」的大前提上,这是非常智慧的出发点。
到底该如何求呢?这正如生活上的任何一项祈求,离不了祷告要恆切,并不是说天天例行公事求就可以,乃是要在神已经赐给我们的信心中求(就是不加上忧虑和急躁),因为既然知道主是那位乐意眷顾和厚赐给我们的神,祂肯定要为我们的一生作最美好的安排。我们若按祂的意思求,立意要荣耀祂,祈求的时候就不只按世界的标準求,乃是按神的心意求了。
不少已经踏上婚姻路的弟兄姐妹回顾自己当初交异性朋友时,开始的阶段总是伤痕累累、有始无终!直到后来真正学会了等候和交托,不再感情用事,乃是真正明白圣经中爱的真缔(不求自己的益处,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把神所教导的都一一应用在现实生活中,神也就很自然地把双方撮合在一起了。一对清楚重生得救的未婚男女,如果都有荣耀神和见证神的共同生活目标,同时也有一定的成熟度(不单求对方如何成为自己的理想配偶,乃是自己先立意做对方的好配偶),他们的结合应当是必定在神的保守和祝福之中。
如果有适合自己条件的异性出现,这位异性又屡次诚意地表示想继续更深入交往,当局者应该如何确定对方就是神所预备的呢?一般来说,对方如果清楚表明了自己是基督徒,您又经过仔细观察和了解,知道对方也有爱主、尊主为大的心,不妨开始和他交往,在交往当中,如果发现彼此都能建立对方,这往往就是一个明确的开始了。婚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主内的结合也难免有不完美的地方,需要彼此谦卑学习功课,从中得到正面的操练,不要脑海裡总浮现出一对从来不争吵、不产生矛盾的夫妇!学习主里互相包容接纳、预备好做支持另一半的好搭挡,比一直期待一个完美无缺的配偶出现来得更实际。神所赐的配偶并不等于没有缺点,在交往当中,要保持坦诚的沟通,要睁大眼睛观察,不要让感情模煳了判断。记得,基督徒也有不完全的地方(包括自己也非完全的人),如果发现彼此有不一致的地方,尽量在婚前提出协调的办法,一旦踏上了地毯的另一端,则要可让则让了。
总的来说,一对男女交往,若是在主里存真诚的心,彼此在性格、年龄、文化程度、兴趣爱好上没有太大的差距,都有可能进展为合神心意的夫妇。由于婚姻是神所设立的,神要人通过婚姻来接受爱的操练,懂得施给,也懂得怎样领受和珍惜,彼此必然能成为对方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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